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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郭维娜出生于深圳

昨天( 3月7日)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称顺德农商行)的客户表示,银行未经其同意上调利率后借钱,顺德农商行已多次与客户进行信息表态,(上调利率)已得到客户同意。

昨天,顺德农商行的顾客张先生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去年12月在顺德农商行的一家分店申请了商业贷款(一套房)。 几天后,银行通知他贷款已被批准,年后贷款。 2月11日,他主动联系信贷经理,称利率优惠被取消,可能是1.1倍至1.2倍的基准利率。 今年3月1日,张先生再次联系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说是按基准利率出钱的。

“顾客称被强制提价放款 顺德农商行回应已获其同意”

“我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我主动联系他,到时候会因为未偿还而出现信用问题吗? ”张先生说。

目前,张先生致电广东银监局,告知银监局已将他的情况移交佛山银监局解决,张先生致电佛山银监局顺德办事处证实情况。 该事务所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张先生的情况已由他们解决,他表示“近期正在跟进,并与相关干部进行了信息表达”,如有进一步情况将通知张先生。

张先生的客户经理向记者表示,由于国家加强监管,银行信贷额度也变得严格,房贷利率不再优惠。 他向老张解释了好几次。 而且贷款现在处于住房供应阶段。 “我们一定是经过顾客的同意才进去的。 当时,我们打了他的办公室电话和手机。 这些电信企业有记录。 我们和他传达了几次信息,但利率没有优惠,借钱前有联系,所以已经可以借钱了。 现在我们也在积极和顾客联系,现在把这种情况交给相关部门解决,希望顾客能理解。 ’他多次强调已经和顾客进行了多次信息表达,一切都按政策进行,并不打算侵犯顾客的权利。

“顾客称被强制提价放款 顺德农商行回应已获其同意”

张先生说:“我认为不合理。 我也不想办理法律手续。 我想通过监管部门尽快得出结论。 ”。

昨天,广东银监局声明称,目前住房贷款纠纷问题的处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月28日至3月3日,广东银监局辖下主要商业银行4天共发放首批个人住房贷款6546笔,共计25.24亿元。

声明说,广东银监局采取了一系列对照措施解决住房贷款纠纷。 一是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切实维护金融客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住房贷款纠纷。 二是请商业银行全面核查住房贷款业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确保住房贷款业务依法合规。 银行与顾客签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或承诺书的,银行应当按照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执行; 银行出具的承诺书或者银行要求客户单方面签署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有确凿证据证明客户或者银行根据政策要求作出贷款利率优惠约定的,银行应当区别对待,积极与客户协商,切实履行诚信责任 三是严禁商业银行在房贷发放过程中乱收钱、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违规行为,一经确认,应及时改进相关负责人,认真解决。 四、要求商业银行灵活筹措资金,在办理完整法定手续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审批的时间顺序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轻易以“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标题:“顾客称被强制提价放款 顺德农商行回应已获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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