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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每次经过记者周晓芳从北京出发

对许多财税专家来说,公开基层财政支出预算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 昨天( 2月15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悉,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要点范围,编制了《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意见》指出,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来自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力度,特别要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和“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省、市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制定本地区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县(市)级财政应当首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报纸等方法,公布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方法、资金来源(比例或金额)、分配标准及对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

标题:“财政部:基层财政专项支出要详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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