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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张长颖

中宏观房地产( 000979,收盘价11.20元)近日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标志着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企业的调查、审理结束。 昨天中宏地产没有下跌,涨幅为6.06%,为11.20元。

中宏地产今日( 4月30日(公告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证券投资、未收回的证券投资资金为建设工程和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披露银行借款、未入账的借款利息为建设工程和规定披露, 其中,2000-2002年企业将2亿9800万元募股资金用于证券和期货投资,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0、2001、2002年年报也未披露。

“证监会处罚中宏地产“五宗罪””

2000年至2003年,企业有将未收回的证券资金虚构为建设工程的行为,相应的年度报告中有虚假记载。

关于银行借款,2000年至2003年,企业均有银行未清偿债务的行为,其相关年度报告的相应复印件上有虚假记载,共少短期借款4.2亿元。 2001-2003年度,企业有将未收款利息架空为建设工程的行为,其相关年度报告复印件有虚假记载。 2002年8月至2003年5月,周润南决定未清偿债务利息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事项,2003年5月至2003年底由吴立平决定,周润南和吴立平分别对此负首要责任。

“证监会处罚中宏地产“五宗罪””

重大担保未按规定披露的,主要是向实际管理人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企业未披露的担保共3次,共计5700万元。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 对吴立平、周润南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万元和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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