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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褪诉北京

97号文对内部员工持股的新规定

◎新股公开发行后内部员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数的10%,单个员工持股数为总股数

◎金融公司高管和个人股权转让的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锁定期届满后,每年可出售的股权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对违规擅自持有、超比例持有的内部职业股,金融公司可以回购、按照规定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依法转让给其他法人股东、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回购价格在实际出资额中加上同期存款利息加以明确。

被搁置了一年的城商行上市进程,随着一张文件的分发,柳暗柳暗,曾经是一波三折的上市进程,或者说是高速化的。

近日,财政部联合央行、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公司内部员工持股的通知》(财金) 97号,以下简称97号文)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获得的本文件原文 确定了城商行上市前内部职工持股清理规范标准,这也引发了市场

一位城商行高管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详细规定了职工持股比例、历史遗留问题、上市和流通等问题,因此,

根据上述文件,超比例持有的内部职业股将面临回购和转让,回购价格按实际出资额和同期存款利息明确。 这意味着,职工持股人的所有权被收回后,只能获得很小的利息,与上市后可能倍增的财富可能有天壤之别。

另外,请注意,97号文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银行,还包括证券、保险等金融公司。

上市故障消融

一位地方银监局相关人士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表示,城商行多与当地城市信用社合并改制,诸多纷繁复杂的历史, 虽然存在员工持股等诸多问题,这引起了监管,但随着97号文对各问题的确定规定,特别是内部员工持股规范的出台,这将加快城商行的上市进程。

记者表示,97号文对内部员工持股在资本市场的上市和流通进行了规范,这些曾被认为是行业内城商行上市搁浅的最大障碍。

首先,在加强公开发行新股的审查方面,97号文指出,原合伙制金融组织改革形成的存在内部员工持股的金融公司提出公开发行新股申请的,回购内部员工持股,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

值得观察的是,关于内部员工持股的具体标准,97号文公开发行新股后,内部员工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持股数量为总股本的1‰或540 %。 他强调,否则,新股的公开发行将不会被批准。

2007年7月和9月,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分别挂牌后,银监会对城商行、城市信用社内部职务股的股权变更审批也悄然暂停。 随后,11月7日,银监会指示各分局密切关注辖区内城商行、城信社的股权变更情况,要求各行、社股份企业在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前,不得重新募集内部职务股,并暂停对内部职务股股权变更的行政审查。

其次,在加强二级市场流通管理方面,97号文规定,上市的金融公司及其后上市的金融公司,应当对金融公司高管和其他内部持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采取规范内部持股的二级市场转让的措施。

具体限制销售规定,金融公司高管和个人约定金融公司上市之日起,股权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每年可出售的股权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持股总数

上述两点直接控制着城商行高管上市后“致富效应”的显现,由于上述规定,高管套现存在诸多限制,完全套现至少需要5年以上,这是高管套现风险。

职工股的一部分或“廉价”被回收的

记者表示,迄今为止社会上盛行的“城商行上市,股东数200人的红线或已被突破”

一位城商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2007年北京、南京、宁波银行上市,3家银行的股东人数均超过200人,不符合当时新《企业法》的规定,但3家银行最后被监管部门“特批” 这也曾导致城商行上市200名股东“突破”

97号文称,对于违规擅自持有、超比例持有的内部职业股,金融公司回购后按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或其他法人 有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不能成为相关金融公司股东的,可以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允许内部员工间接持股,但不能采用控股公司法人的方法。 关于

回购,本文件规定回购价格应在实际出资额中加上同步存款利息加以明确。 (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

这意味着,被回购的职工股,与只能获得很少的利息,上市后可能翻几倍的财富无关。

另外,据记者介绍,97号文还规范了内部员工通过各种方式实施的间接持股。

与信托代办、资金来源购买等历史问题相比,97号文规定,内部员工通过信托计划或者其他信托方法、控股公司法人等方法间接入股的,应当向员工本人更正,并根据其他内部员工的身份向股份 另外,内部员工持股的认购资金应当由员工个人承担,金融公司提供贷款的,应当自通知发布日起一年内收回本金,并按当期基准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必须对完成股份制改革的金融公司的股份逐步实施集中管理。

“金融公司内部持股超标 面临“廉价”收回”

:银行领域的拆船师向记者指出,在城商行上市的第一时点

,随着97号文的上市,沉寂的城商行的上市将加速。 今年下半年,监管部门表示,是否允许城商行上市,“难度较大,明年可能是引发上市热潮的第一时间点。”

显示,重庆银行、洛阳银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等城商行的上市计划都在提速中,上海银行、杭州银行、重庆银行今年的上市计划更为清晰。

97号文最后指出,财政部牵头成立由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组成的职工小组,负责协调有关具体政策。 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在年底前分别汇总本系统金融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范情况,经员工小组审查汇总后,报告国务院。

“由于相关统计业务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对于各种持股比例的规范化等要求,城商行需要花一定的时间进行操作。 虽然不排除今年城商行被放行的可能性,但城商行上市热潮的时间点有可能集中在年中。 ”这个银行领域的解体师指出。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金融公司内部持股超标 面临“廉价”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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