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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经记者张槪每次从北京出发时陷入

泥潭而无法自救的高风险农信社,银监会出台了政策处方,敦促各地加快高风险农信社的并购重组。

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向并购重组的农信社推介市场

开具处方解除风险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农信社通过产权改革和分类监管,其整体状况已进入良性快速发展轨道,但农信社 靠自己的努力很难在短时间内摆脱困难,也很难实施市场手段改革,变成股份制

“到2008年,我们关闭了个别风险过高的农村信用社。 从目前来看,我们但是内心会抑制当地的农业支援服务水平。 如果全部采取关闭方法,有可能加剧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 近两年来,我们“反复关闭、合并重组以减少市场震荡”,大体上重复了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上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对各地区风险较高的农信社进行了不同的探索,一些省份的农信社通过地方政府取得现金捐赠,用优质资产交换不良资产,出资人股东购买不良贷款,接受政府支持,运用市场手段,

银监会合作部副主任姜丽明表示,监管层认为,高风险农信社的经营一直非常困难,不良贷款的历史负担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有恶化的趋势,无法依靠自己的努力实现农业支持服务

“一些特别贫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没有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无法实施并购重组。 下一步可能还是要靠积极的政府支持来应对。 ”她指出,要用并购重组的方法加快解除风险,并实施股份制改造,以适应现代金融公司的目标和要求,提高并购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独立法人地位不变

根据《指导意见》确定规定,收购对象为监管等级6级和监管等级5B级,第一监管指标呈下行恶化趋势的农村信用社(县单位); 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高质量公司均可作为收购方实施收购。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六级农信社近年来下降很快。 公开数据显示,评级为6级(高风险)的农信社从2007年的585家降至2009年的212家,不到农信社总量的10%。

“并不意味着并购重组后,该农信社的市场定位发生了什么变化,在这几方面,监管层被要求非常确定。 并购后的机构必须是多次为三农、小公司县域经济服务的宗旨,服务对象和地区不变,吸收的存款是当地发放贷款最重要的。 ”据负责人说。

关于并购方的持股比例,《指导意见》规定,国内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最高可以100%的持股比例进行全资收购,国外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符合《国外金融机构投资资本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

另外,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公司,鼓励和诱惑公司投资农信社可以说是政策的一大突破。

《指导意见》指出,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扩大金融业对民间资本的开放,使单一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共获得一家风险较高的农村信用社的股东资本总额 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收购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进入健全状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进入健全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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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银监会发文督促并购重组 化解部分农信社过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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