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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实习记者张ຂ从北京

11发行时,华夏银行11月19日宣布,股东德意志银行同意华夏银行股东萨尔·奥本海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亿712万股,占总股本的3.43% 此次收购将使德意志银行直接间接持有华夏银行17.12%的股份,成为华夏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2005~2006年华夏银行引进海外战术投资者时,德意志银行与萨尔·奥本海姆合作组成财团投资华夏银行,德意志银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和萨尔·奥本海姆分别为华夏银行2家。 萨尔奥本海姆是欧洲著名的家族私人银行,总部设在德国科隆。

据说德意志银行与萨尔·奥本海姆签订了期权协议。 德意志银行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购买双方约定的期权条件下持有的华夏银行股份。

2009年3月,华夏银行董事会通过定向增发议案,拟向首钢、国家电网和德意志银行定向募集资金总额115.6亿元,增发价14.58元。 当时排名第三的股东德意志银行参加增发后,其关联企业的合计持股比例上升到13.68%,接近排名第一的股东首都钢铁的13.96%。 而且,德银和萨尔·奥本海姆的期权协议有助于进一步进军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公告称,此次股权变更须经监管部门批准。 此次股权变更前后,企业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金企业报告称,目前15席董事会中,德意志银行仅占2席,德意志银行与华夏银行在业务合作方面,如风险管理、产品开发(理财产品和信用卡等)方面的合作将继续加强

东方证券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 东方证券表示,德意志银行即便成为笔头股东,笔头股东也不等同于实际控制人,对华夏银行也缺乏实际控制力。

首先,控股比例总是受20%的监管红线限制;其次,国家电网和首钢在某种意义上是一致的行为者,另外,德意志银行在《权益变动报告》中也指出,未来12个月内,华夏银行的实际经营将

东方证券拆船师指出,德意志银行此次进入,充分表明了华夏银行扩大在华业务的战术意图,对华夏银行将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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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德银成华夏银行最大股东恐难获实质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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