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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金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今天作出通知决定,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点实施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统一实施。

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全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将目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点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统一实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年7月,财政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租赁给国外承租人,将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租赁给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公司,并向融资租赁公司返还其购买租赁货物中包含的增值税。

根据上述通知,决定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 对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采用融资租赁办法向境外承租人租赁,且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经海关报关后实际出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飞机、飞机发动机、铁路机车、铁路客车、船舶和其他货物,具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21条“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

另外,还将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试行退税政策。 对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以融资租赁方法租赁给国内知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公司,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国内生产公司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和出口一样,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据中海外商投资公司协会副会长、租赁委员会会长李思明介绍,目前全国有1500多家融资租赁企业,其中有152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25家金融租赁企业、1350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 领域总资产规模达到2.7万亿元。

 

标题:“财政部: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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