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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郑佩珊

国恒铁路( 000594,收盘价2.35元)今天) 24日宣布,企业于年8月21日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检察总队调查通字12144号)。 此次调查的原因是国恒铁路未依法披露涉诉等若干事项,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国恒铁路进行立案调查。

接近恒铁路的一位记者向记者透露,与此次诉讼有关,以及此前向华夏银行贷款未到期有关。 此前,根据成城股份( 600247,收盘价4.34元)公告,其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企业持有企业3025万股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逾期冻结。 广东国恒是国恒铁路的全资子公司,国恒铁路今年中期业绩报告中也提到了广东国恒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的事项。 据中报报道,年4月26日,广东国恒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签订4份借款合同,分4份借款共计1亿元,借款期为年4月26日至年4月26日,借款利率为6.941%; 恒铁路将为这笔借款提供借款担保。 但是,国恒铁路没有公开广东国恒贷款逾期的信息。

“国恒铁路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另外,国恒铁路的借款逾期问题已经成为“严重灾区”。 根据国恒铁路中期报告,广东国恒在赣州银行滨江支行发放的2100万元银行承兑逾期未交,赣州银行滨江支行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冻结国恒铁路存款。 截至中国新闻发布日,国恒铁路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存款账户和在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华苑支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被申请冻结。

“国恒铁路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分析师表示,此次国恒铁路接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的原因还与之前保荐机构组织浙商证券发行的“持续国内意见书”有关,该文件指出企业存在报道不确定性。

根据《持续国内意见书》,浙商证券国恒铁路项目组根据天津证券监督局的要求,于年1月9日~13日赴深圳、长沙和北京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国恒铁路已领取相关票据,湖南国恒铁路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湖南国恒),北京茂

首先,浙商证券根据国恒铁路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对了国恒铁路近期收到的3.89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和100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的原件。 4张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有问题。 这4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票人是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企业,收款人是深圳市佳佳佳奇贸易有限企业,浙商证券表示这些与国恒铁路公告复印件不一致。

其次,根据湖南国恒最新的《公司登记注册资料》,股东已由国恒铁路、向兴变更为谢小芬、龙骧,批准日期为年1月4日。 这些股东的变更情况与国恒铁路在年1月5日的公告《转让湖南国恒铁路有限企业90%股权的公告》中提到的将国恒铁路所持9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邓新秋的情况不一致。 谢小芬、龙骧和邓新秋的关系、湖南国恒的股权变更情况也未在公告中明确。

“国恒铁路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这是国恒铁路第三次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年5月31日,天津证券监督局向该企业下发《纠正命令决定书》,会见了企业董事长刘正浩、实际控制人彭章才、监事会主席张亚光等干部。 年7月20日,国恒铁路接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这两次调查均因违反国恒铁路而采用募集资金,被责令改正。

标题:“国恒铁路第三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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