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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朱秀伟韩海龙

2月14日,深国商( 000056元,收盘价17.48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过渡性贷款方案,但由于网络投票反对票过多,最终被否决。

但是,在3月23日两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17亿元借款案的前夕,深国商突然关闭网络投票,企图拒绝中小投资者。

确实,这是关系到深国商未来命运的重要股东大会。 董事长郑康豪表示,目前深国商除皇庭广场外没有其他可持续经营项目,但此次过渡性贷款一旦得不到股东大会通过,“皇庭广场”将继续走烂尾楼的命运,无法开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指引》的规定,涉及严重影响社会公共股东利益的若干事项时,企业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深国商没有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而是“获得并恢复”中小股东的投票权。 对此,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深国商涉嫌违规。

17亿议案审议网络投票未开通

2月14日下午,深国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深圳融发投资同意向平安信托及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4亿元以下的借款议案。 一位股东在现场质疑“皇庭广场”项目虽然进展缓慢,但贷款额仍在持续增加。 议案被否决了,没有通过。

这些议案被否决后,深国商及其大股东没有放弃,3月8日发表公告,宣布3月23日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子公司的两个借款议案。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对上次议案进行观察时发现,短短不到一个月,议案出现了两个重要变化

第一,深国商巨额借款数量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3亿元。 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归还前期债务,除借款总额为12亿元不变外。 另一个议案解释为向金融机构申请5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从年息16%以下减少到12%以下,但借款总额增加了3亿元,企业为了偿还前期3亿元的债务。

第二个重大变化是,企业出人意料地取消了网络投票。 在2月7日公布的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中,确定了会议的召开方法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在3月8日公布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召开方法只有“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也是方便投资者行使知情权和优质查询权的重要创新措施。 无论深度交流所、证券监管委员会,都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网络投票,但为何深度国商要取消网络投票?

上次网络投票决定于干坤

要回答上述问题,让我们回到上次股东大会的现场。

对许多等待已久的“皇庭广场”项目投资者来说,与深国商高层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实在难得,2月14日,容纳股东和企业管理层40多人的小会议室显得有些拥挤。

当然,在众多亲自到访的投资者眼中,14亿元贷款案对企业“皇庭广场”项目的未来走势具有决定性意义。 深国商董事长郑康豪也在随后与中小股东的交流中强调了这笔资金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意义:“现在需要资金。 ”。

最终,两个议案的现场分别为68.7%和70%的赞成票,这确实让深国商的大股东和管理层松了一口气。 刚才,他们接受了许多中小股东长达近一个半小时的带有火药气味的提问。

但2月15日晚,深国商对外公布的两项议案赞成票比例分别为52.1%和53.4%,最终未能通过。 急转直下的结果的主导者正是场外的中小投资者。

数据显示,参与此次深国商两议案的股份共计1.32亿股左右,其中现场股份1亿股,网络投票股份约3200万股。 据此,现场对两个议案投赞成票的股票数量分别为约6870万股和7000万股,合计现场和网上投赞成票的股票数量分别为约6877万股和7048万股。

也就是说,在3200万股的网上投票中,几乎100%投了反对票。

律师:涉嫌违反网络投票

3月13日,深国商发布公告称,大股东郑康豪通过二级市场增资企业302.18万股。 对此,广泛解释为企业董事长为护卫17亿元的借款案而增资。 此次企业取消网络投票,显然也是保驾护航17亿元债务的方案,但这招已经涉嫌违规。

对此,《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深国商董秘曹剑时表示,“在上届股东大会上审议了一些事项,为子公司借款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之一。”

记者查阅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企业规范运营指南》2.2.7条相关规定,共13条,只要满足一家上市公司,就需要网络投票,方便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曹剑是第5款的规定,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除外)”,本次议案涉及担保,全部由大股东和子公司承担。

“深国商强推17亿借款议案惹争议 律师:取消互联网投票涉嫌违规”

但是,13条中的第12个项目包括“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股东利益的事项”也需要开始网络投票。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曹剑,他承认该议案对企业有很大影响,但认为不会影响社会公共股东的利益。

对于深国商变更投票方法一事,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涉及这类企业重要几个事项的投票需要网络投票,此次股东大会的手续显然是 大股东此前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的行为证明,希望减少小股东的投票权,在投票中占据优先地位。 ”

针对此次股东大会召开可能严重影响企业股价,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情况,张远忠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停止召开股东大会,并可以随后申请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张远忠还表示,“律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决议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但企业已经发布公告,其法律顾问应指出这一问题。”

“中小股东投反对票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层、郑康豪(董事长)的不满,没想到企业会做这样的猫腻。 用这样的手段关闭中小投资者的意思表示的通道! ’一位深国商中小股东向记者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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