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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任世磊

日前,武汉市地税局官方媒体发布的欠税公告显示,st祥龙( 600769元,收盘价5.08元) 10年拖欠税款3539万元。 本报接连发表了两篇报道,明确了st祥龙的真实性及其借款可能会影响其“摘星”资格。

昨天( 10月27日),st祥龙发表明确公告,承认存在税款拖欠。 但是,在否定信有问题的同时,对该税是否会影响其摘星资格并未做出肯定的应对。

《每日经济信息》指出,这个明确的公告仍然存在两大问题。 首先,杓沥关于税收不足的信仍然有错误。 其次,企业应公告的税额与武汉地税局公布的数字有近几千万元的差额,企业未能对此做出合理解释。

在发布会上,st祥龙承认:“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主要原料价格居高不下,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直接导致企业经营状况恶化,企业未全额缴纳部分税款。”

关于信函,st祥龙认为:“企业各会计年度的地方税收和规费计入当期,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和附注中披露。” 但是,这个理由掩盖不了信中斗篷上的洞。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何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财务报表应纳的税额之一一般可能包括两部分。 一是企业当期应交的税额。 二是如果有企业过去应该缴纳的未缴纳的税,也应该包括在内。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过去应缴纳的未缴纳的税,也就是欠税需要在后面的备注部分证明。

记者发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新闻公开编辑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常规规定》第28条的规定,具体报告项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注释: 一是“超过法定纳税期限的,应当列举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何文进一步指出,这项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存在税收不足的情况下,应当用附注证明税务机关是否存在免税或缓缴的情况。 记者查阅了st祥龙年的年报,没有发现对拖欠税款情况的证明。 也就是说,关于纳税不足的事情,信里有错误。

另外,《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还发现,就具体欠税数额而言,st祥龙明确公布的数字与武汉市地税局官网公布的数字不一致,两者相差近千万元,但st祥龙并未对此做出确定的解释。

根据st祥龙澄清公告,截至去年9月30日,企业应交纳的税金约为2566.5万元。 根据其年度报告,截至去年12月31日,企业应纳税约2460.6万元。 根据武汉地税局官网公布的数字,截至年8月31日,st祥龙共拖欠税款3539.3万元,其中自年以来共拖欠税款578.5万元。 关于两者差异的原因,st祥龙只说:“具体金额正在与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核对。”

“公告澄而不清 ST祥龙欠税疑云仍存”

顺便说一下,st祥龙还表示要偿还这笔债务,并表示“目标是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未支付的税款”。 但是,记者发现,对于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达到4026.9万元的st祥龙来说,到年底缴纳这笔税无疑会给之后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压力。

标题:“公告澄而不清 ST祥龙欠税疑云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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