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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许金民

称,“如何多次受到处分的人,企业主张提名他为独立董事? 》一位投资者看到江钻股份( 000852元,收盘价11.72元)的公告,在《每日经济信息》上打电话投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钻股份有限公司今日( 1月5日)发布公告称,企业于年12月14日发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对员工考核不慎,洪乐平简历表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相关内容如下:“洪乐平在深圳市担任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t深泰)独立董事期间,2007年10月,因该企业2003年年报有虚假记载等复印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企业给予罚款处罚,当时为独立董事的洪乐, 2008年8月,由于该企业2007年度业绩预告修改公告披露时间严重延误,深交所对该企业给予了举报批评处分,对当时为该企业独立董事的洪乐平给予了举报批评处分。 》企业获悉以上情况后,仍将指定洪乐平为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董候选人曾受处分 江钻股份仍要提名”

为了了解洪乐平日益增长的背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很快在深度交流处注册,在“拟采用独立董事公示”的目录中,江钻股份公示的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有2位没有个人简历。 其中也包括洪乐平。

与指定洪乐平为独立董事相比,《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给江钻股份打电话时,企业员工孟先生表示:“洪乐平是因原任职企业有过错而受到处罚的,不是他本人有什么问题。 董事会认为他还合适,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所以多次提名。”

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明确指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近3年来,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对提出异议的人,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从洪乐平受到的处分情况来看,符合上述规定,不知道深入交流处是否会提出异议,就等着吧。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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