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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鹏

 

今天( 3月9日) ipo上登场的群兴玩具位于“误报门”的顶点。

昨日,《每日经济信息》报道称,群兴玩具多项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查出“不合格”,但企业和保荐人平安证券“虚假报告”了这些问题,招股书只字未提。 看完新闻后,市场反应强烈,一位玩具行业人士指出,“不合格”的产品经常被要求报废。 关于群兴玩具是否有资格因产品“不合格”而上市,律师表示,他涉嫌群兴玩具“虚假申报”。

“群兴玩具承认质检“不合格” 律师:IPO涉嫌虚假陈述”

值得观察的是,群兴玩具证券事务负责人郑昕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承认企业产品被列入国家质检总局“黑名单”,同时收到过整改通知书。 但他表示,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已经得到改善并合格。

“不合格”是“违法违规”

 

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掌握的资料中,群兴玩具共5次检测出7个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认定为“不合格”。 资料表明,这些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大致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标识和录用证明”有问题。 二是“合理滥用危险锐利的尖端”。

值得注意的是,群兴玩具应该“知道”对其产品不应该发生上述问题。 因为在企业招股书的第71页,“3、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一节中明确记载了两个法规。

“2004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正式实施。 该规范是1986年版国标的全面修订,同时具有强制性……并且新标准调整了对玩具零件的可预见危险性的规定,首次引入了国际通用的可预见的滥用实验理念,模拟测试了玩具出厂时可能受到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和破损,潜在的危险 ”

“2007年6月1日,批准并强制执行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新国家标准gb5296.5-2006《费品录用证明第5部分:玩具》。 该标准旨在规范玩具招聘证书的标示,指导客户购买玩具,告知招聘者如何安全地采用玩具,避免因不恰当的招聘而发生伤害事故。 ”

显然,群兴玩具在明知有上述两个法规的情况下,仍在生产“不合格”的产品。

行业人士:“不合格”应被放弃

 

调查结果表明,玩具质量安全是监管部门监管玩具制造商,特别是婴幼儿玩具制造商的重点,也是玩具制造商非常重视的文案。 对此,《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了许多玩具领域的人。

广东省玩具协会秘书长陈黄漫表示,国家对玩具制造商生产的玩具质量安全有严格规定,无论是内销还是出口,标准都非常严格。 发生问题时,通常要求公司召回,不能让同样的产品流入市场。

广州市华林玩具模型科技有限企业总经理杨小虎也向记者表示,国家对8岁以下婴幼儿玩具的安全性有更高的要求,在毒性、安全性等方面有了确定和严格的规定。 相关部门检测到某企业某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要求销毁,同时不能继续生产。 每年相关部门都会销毁一些不合格的产品。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阅读群兴玩具招股书时发现,企业的6种产品中,大部分采用的是未满8岁的儿童。 其中,童车类、电脑学习机、电动汽车和其他玩具中的游戏机都适合3岁以上的儿童; 玩具手机、婴儿玩具的采用年龄仅为3~6个月的婴儿; 只有其他玩具中的遥控飞机适合13岁以上的孩子。

由此可见,群兴玩具生产的玩具费用大部分集中在未满8岁的儿童身上。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一位医生表示,为低龄儿童选择玩具安全第一,无毒无锐边玩具较为合适。

玩具上市公司骆威股份证券事务负责人徐先生表示,玩具制造商要做大做强,除了玩具本身的性能得到孩子的认可外,最关注的还是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我们企业为此设立了实验室等检测部门,进行各项测试以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

此外,同为上市企业的星辉车模董秘陈烽也指出,公司生存所需的东西是质量安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掌握的群兴玩具“不合格”产品中,电动汽车“不合格”次数为4次,玩具手机不合格次数为3次。 那么,这些“不合格”产品会影响企业的业绩吗?

根据公募本,群兴玩具前五大产品分别为电动汽车、童车、幼儿玩具、电脑学习机和玩具手机,年收入分别为12156.5万元、12128.89万元、11534.81万元、3744.13万元和2700.14万元 占26.05%万元的“电动车”和“玩具手机”产品合计占群兴玩具主要营业收入的31.91%。

律师:涉嫌虚假陈述

 

产品“不合格”,隐藏质量问题的公司还有上市资格吗?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了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的刘国华律师。 刘国华向记者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根据其中第十七条的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公告公告后,重新复核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 维修后,重新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检验的产品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按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群兴玩具承认质检“不合格” 律师:IPO涉嫌虚假陈述”

“从这个规律来看,企业的产品如果没有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检验,或者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规章的重新审查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有一定的影响,就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 ”

刘国华进一步指出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第37条的规定。 发行人不得出现经营模式、产品或者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况。 群兴玩具有多种玩具不合格,企业持续盈利受到考验。

刘国华还表示,对投资者来说,群兴玩具公开企业的许多玩具经国家质检总局检验不合格更公平。 这毕竟是对投资者投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新闻,企业应该在招股书上公布。 例如,已经上市的安娜达、新北洋等企业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情况。 群兴玩具避免产品被认定为“不合格”或被要求改进。 改善是否完成、产品评审是否合格等复印件也未公开,存在投资者和误解的嫌疑。 “如果企业已经完成改进,通过了产品评审,企业对之后的发展提供了简单的证明,很稳定。

“群兴玩具承认质检“不合格” 律师:IPO涉嫌虚假陈述”

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立斌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群兴玩具ipo涉嫌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有严重遗漏的地方是,新闻披露义务人没有完全记载或者只记载了新闻披露文件中应当记载的部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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