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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昊

周五( 10月22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期货异常交易监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认定期货交易中的9种异常行为。

这九个异常行为分别是:一、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大量或多次的自我买卖; 二、委托、授权同一机构或同一个体代理交易的顾客之间进行大量或多次相互为对方的交易; 三、大额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最新成交价格,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 四、大量或多次申报和取消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顾客进行期货交易; 五、白天拆迁次数过多; 六、白天经常进行周转交易或白天开仓交易量大; 七、两个或两个以上涉嫌实际管理关系的交易代码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八、大量或多次进行高买卖低买卖交易; 九、基于计算机程序的自动批量订单、快速订单会影响交易所系统的安全或正常的交易秩序。 《指导方针》将于年11月15日起实施。

“中金所监控指引出台认定期指九大异常交易行为”

据某大型期货企业负责人介绍,上述方法出台的背景有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前期指交易中发生了类似的异常交易情况。 二是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节后,国内股市、商品市场均出现大幅上涨行情,其中股市成交量创历史新高。 实物市场和期望是指市场活跃,市场载体增加,资金量扩大,市场操作、交易异常就会增加。 这笔中金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给出“指导”,可以理解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风险于未然。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中金所监控指引出台认定期指九大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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