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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打电话买汽车保险可以节约15%”。 如果你是业主的话,我想你不会对铺天盖地的电话这种汽车保险广告一无所知。 但不久前,地方新车业主们惊讶地发现,便宜的电话保险似乎注定与他们无缘,“按规定”,他们刚买的新车无法通过电话渠道购买汽车保险。

“新车保险只能在‘新车中心’购买。 电话汽车保险价格便宜,但客户不能自由选择。 ’上周,武汉媒体爆出了疑似当地新车保险中心垄断新车保险市场的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其实不仅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因此,当地业主质疑无法自由选择购买渠道的方法,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

“必需在指定地点投保 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中心被指“垄断””

事实上,2008年底,中国保监会停止了新车保险“共保中心”,武汉、长沙的方法是否涉嫌违规? 上周,《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前几天,奔驰c300车主罗先生咨询了一家企业的电话车险中心,汽车损害保险、三责保险10万、车中人员每人1万、盗窃保险和无损失、保险费折扣后不到1万元。 但是,当工作人员得知品牌地在长沙时,罗先生被告知不能购买电话汽车保险,只能去当地的“新车中心”进行批量保险。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湖南保险界许多人口中得知,长沙的新车购买保险必须向新车中心投保。 但是,记者咨询发现,该新车中心销售的保险并不便宜。 以奔驰c300体育版为例,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湖南长沙新车保险中心员工开出的车损险、三责保险额10万、车中人员人均保险额1万、盗窃和无损失、95折后的保险费13000多。 双方认为,如果车主能通过电话投保汽车保险,确实必须节省不少钱。

“必需在指定地点投保 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中心被指“垄断””

湖南保险领域协会副秘书长阳继泽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民众协会组织18家企业设立新车保险服务超市,不称为新车共保中心,长沙的新车在新车保险服务超市或汽车制造商(如4s店)购买保险,保险企业考特。 新车为什么不能通过保险企业的电话渠道买保险? 阳继泽表示,由于电话销售渠道上有些问题,很多优惠条件无法使用。 例如,一年没有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可以优惠10%,两年、三年越来越优惠,在新车保险服务超市购买汽车保险最多可以优惠95%。

“必需在指定地点投保 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中心被指“垄断””

在太保财险长沙地区工作的某不想起名字的人,新车会去新车中心买保险,业主可以在4s店买汽车保险,但实际操作由4s店业务员去新车中心办理。

当然,长沙不是唯一针对新车通过指定渠道购买保险的地区,武汉也有类似的新车保险超市。 湖北保险领域协会不愿挂名人士表示,湖北保险企业联合开办新车保险超市是为了为顾客提供一站式服务,武汉的新车保险超市将被取消,但目前没有具体安排。 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渠道兴起后,渠道比以前传过来的要便宜一些,但电销可能也有点问题。 例如,某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中心在深圳,车主发生事故理赔时,湖北企业和深圳需要协调。 这可能有与保险理赔服务对接的问题。 据他介绍,就像保险公司电话汽车保险普及一样,购买汽车保险可以节约15%,计算下来也可以节约1000元左右。 新车保险超市向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保险、品牌提升等服务)。 目前武汉的新车确实在新车保险超市购买保险,但并不是不允许新车业主通过保险公司的电销渠道购买保险。

“必需在指定地点投保 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中心被指“垄断””

事实上,对于长沙、武汉的新车只能在“新车中心”投保的现状,我相信老司机们没有不知道的。 这是因为和前几天国内盛行的“新车共保”模式差不多。

2000年以前,由于车险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恶性价格战严重,保险行业自身需要规范市场,2000年6月5日,西安市在国内首次成立了相关共保事务所,随后,青岛、成都、武汉等地相继成立了类似的新车联合体联盟,各保险企业的新车 过去的新车联合保险模式是,每个保险公司统一销售保单,统一支付手续费,统一费率,限定新车保险的份额,每个保险公司分“一碗汤”,但是这个方法对抑制汽车保险价格的恶性竞争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新车保险被“共保中心”垄断,因此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必需在指定地点投保 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中心被指“垄断””

2008年12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汽车保险担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个别地区保险领域协会等组织以设立“新车共同保险体”等形式分割或分配汽车保险市场。 通知指出,这是为了贯彻反垄断法的要求,规范汽车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监会表示,对于保险以外的商业汽车保险业务,各财产保险企业应当根据自愿保险大体保障投保人的自愿选择权。 在这一背景下,各地的新车联合担保中心相继被叫停。

“必需在指定地点投保 武汉长沙新车保险中心被指“垄断””

但是,湖南保险领域协会的阳继泽表示,目前的新车保险服务超市不分割份额,顾客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企业。

业主可以在新车保险服务超市选择不同的保险企业,但不能选择自己想要的保险渠道。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滨认为,保险企业通过行政手段干涉顾客的渠道选择权,保险企业有时受益,有时不受益。 受益者既可以是汽车管理处,也可以是其他方面。 保险企业这种方法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两种销售渠道之间的竞争,限制渠道有损顾客利益,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不愿起有人保财险名字的人表示,目前许多地区的新车无法通过电话销售购买保险(如南京)。 另外,那个人说人保正在一点的地区进行考试。 相信不久的将来新车电话保险渠道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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