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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

自去年6月19日ipo重启以来,a股市场发起了前所未有的致富运动。 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创业板开张后,致富运动愈演愈烈,一天诞生了七八位亿万富翁不足为奇。 但是,在这场财富盛宴中,无论多长时间为企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创立之初立下汗马功劳的员工也成为了盛宴的旁观者。

据《每日经济信息》报道,为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在已挂牌上市企业中,至少12家上市公司在考核前被清理职务股,员工达2.3万人。 根据这些企业挂牌首日收盘价计算,意味着313亿元的财富从员工流向了企业高管、创投等各种投资机构。

“职工股”、“职工股上市”的专用名称已经成为过去的回忆,目前投资者遭遇最多的,大多是机构配股上市、第一只股东限制抛售股上市等。 2000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职工股之前,员工持股曾是a股市场的“风景线”。 监管部门规范职工股,一个首要原因是容易发生腐败行为,一点点的外部人员经常通过各种关系和方法持有职工股,目的是在公司上市后实现个人财富增值。

“曹中铭:A股313亿财富被转移 职工成财富旁观者”

从股市诞生20多年来的现实情况看,a股市场不仅是融资的场所,也是“投资”的场所,特别是关于哪个自然人持股、高管持股或创造投资的股票,“价格发现功能”是 只要持股上市交易,资产增值数倍甚至数十倍就不足为奇了。 因为经常上演乌鸦变成凤凰的财富故事。

投资者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实际上是股权转让和受让的过程,其中意味着财富和风险的转移,这对于任何未上市公司的职工股权转让都是一样的。 只是,以往的职工股成为可上市交易的股票时,其财富的附加值会产生“质”的变化。

如果不是想进入资本市场,上述313亿财富可能没有被转移。 但是,铁的事实发生后,本应属于2.3万员工的巨额财富被“转移”时,谁应该承担其责任呢?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法》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职工持股会不具备法人资格,工会成为股东违背工会宗旨的,就会进行职工股的清理,财富转移可能早就被锁定了。

12家企业中,有一家职工股份转让给创投企业,有一家转让给上市公司高管等少数人设立的企业。 是创投企业持有,还是企业干部等少数人管理的企业持有,至少还有待商榷。 从常识上讲,任何拟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当地公司的领导者,创投企业的进入,表面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实际上等于捡到了“金娃娃”。 12家公司是最好的说明。 关于高管持股,由于都是属于公司的员工,所以员工持股和高管设立的企业持股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中途变了“马甲”。 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员工的财富流入了相关官员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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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要求员工出资,不仅仅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不仅仅是为了将员工的好处与公司的好处结合起来,而是为了为公司筹集资金以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 如果没有当初员工流动性的支持,一些公司可能不会迅速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新股发行上市就不用说了。 而且,在帮助员工度过公司难关后,为公司快速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员工,为什么会成为财富的旁观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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