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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越来越高的企业中间业务已经让客户积累了很多不满。 此次银行将同城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调整为4元,引爆了一座被薄冰覆盖的火山。 一位客户用一张诉状向法院控告了几家大银行; 一位法律专家指出,这种涨价行为违反了许多法律条。 发改委的迅速反应和即将出台的新规,会导致这场纷争的休止吗? 作为这次涨价行为的“冤情”,顾客的诉状和声音在强大的银行面前,有多大的分量呢?

“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atm的跨行业取款费用上涨事件相继发生。 北京一位顾客林先生近日以多收2元跨行取款服务费为由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工商银行( 601398 )、建行。

根据林先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提供的资料,工商银行( 601398 )西直门内分行和建设银行) 601939 )西直门分行为民事诉讼状上的被告一、被告二,案件的起因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诉讼请求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退还原告人民币2元哦。

强制设定限制,多次降低费用

7月27日,林先生持工商银行牡丹钱包网灵通卡,在西城区建设银行西直门支行的atm机上办理了3300元同城跨行取款。 由于建行取款机提示最大输入金额为2500元,林先生按照提示,在办理完“入卡-取款-退卡”手续后,取出了2500元和800元。 按照当天在建设银行atm接受跨行取款的标准,一笔收款额为2元。

根据atm收款显示,此次转账每笔2元,但根据林先生办理的余额查询和工商银行出具的账户历史明细清单,上述交易中atm机收款4元,多收2元。

持卡人林先生指出,银行将反复征收atm机异种取现手续费。 因为银行的取款额度,跨行取款额度越大,被银行认定的单笔交易次数也越多,支付的手续费也越高。

林先生搬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其中第十条规定:“顾客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的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他指出工商银行账户交易系统和建设银行atm机涉嫌计量错误,将1笔3300元取款计算为2笔取款。 这是因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手续费的重复扣除或不正当增益

为什么银行不更改atm系统的设置,而是设置“入卡-退卡”一次性记录为取款? 这样,自动取款机被指出重复收费的问题也就消失了。

“银行atm机系统程序有玄机! 每次取款输入的最大金额各行有不同的限制。 例如,我在事务所附近的建设银行atm取款。 一次输入上限为' 2500 ',在事务所附近的农行( 601288 ) atm机取款。 1次的输入上限为' 3000 )。 我用工行卡在建行atm机取款12000元的话,至少需要支付10元,用农行atm机取款的话,需要8元。 这还是在每个服务费没有涨价的前提下计算的。 我认为这显然是重复收费。 ”林先生在博文中指出。

“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根据开户时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第七条,规定“甲方按乙方有关规定支付结算业务,支付个人结算、活期存款小额账户管理等服务费”。 因为这个顾客作为甲方有支付管理费的义务。

林先生说,既然顾客需要支付管理费,银行就必须产生相应的义务。 也就是说,是管理账户存款的义务。 这里的“管理”一词有“妥善保管”的意思。 也就是说,他认为,工商银行没有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保证客户账户内的存款不受非法查询、冻结、扣款等的侵害。

“我认为工商银行违反了与本人签订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工商银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为用户回收流失金。 ”林先生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立案法庭已经于7月27日收到他的诉状,法院将在7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答复。

并且,林先生指出,建设银行作为代理商,在此案中属于不当得利方,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他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无合法根据,牟取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所得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银联掌握定价权

北京市客户协会法务投诉部主任郎丹柯表示,此次收款额上升,仅符合现有商业银行的管理方法,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侵权。

郎丹科指出,银行作为半垄断领域,要提高不特定多数顾客可能产生的费用,作为与顾客协商的一环,应该公示采取听证的方法,以及如何计算跨行取款的价格增长。

“银行卡在同城内其他银行取现的部分银行上调至4元,其实是有理由的。 》银行卡专家聂俊锋认为,跨行业取款服务费上涨的根源在于目前跨行业取款的本底价格体系。 目前的atm跨行取款定价机制不是市场化的结果,相反atm和pos跨行交易的定价和话语权都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中国银联掌握,商业银行只能被动接受其利润分配机制。

“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政府之声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城跨行收款应慎重增加政府定价项目

这次,atm跨行业取款费用的上调到底是“合法合规”吗? 还是“合规不合理”?

昨天(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首次应对“部分银行上调同城取款机跨行取款手续费”的问题,国家发改委认为这一现象“合规不合理”。

发改委表示,将出现一种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与商业银行的取现问题形成对比,在部分银行服务的取现定价权中增设政府价格,免除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部分服务。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2003年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为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款标准。

但是,鉴于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这些人认为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共利益的服务收款项目时,必须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从维护银领域长远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慎重调整相关收款标准。

昨天,发改委表示,上述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稿)》已经制定完毕,完成后将立即公布。

新的《办法》重新规范了商业银行相关服务的收款。 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事情是,商业银行服务收钱要根据其性质、优势、市场竞争情况,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迄今为止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只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与两者相比,新增设政府定价项目。 也就是说,银行将失去某些服务项目的定价权。

虽然尚未明确什么样的服务最终属于政府定价范畴,但一位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新规将确定商业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对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部分服务实行免费。

此外,新规定还应规范商业银行定价流程,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合理测算各项服务价格支出,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情况、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的负担能力,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另外,在营业场所显眼的地方、主要媒体、商业银行的网站上进行公告时,必须根据需要以书面或电话通知顾客。

“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新《办法》还对商业银行的新闻披露、监管、价格索赔和争议解决、价格核查等复印件作了详细规定。

律师说atm人行手续费涨价嫌疑

连日来,atm同城跨行取款价格上涨,各界人士对笔伐加以处罚。 昨天( 7月28日),许多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认为,银行已经违反了许多法律。 另外,各银行不论涨价时间前后,都有价格共谋的嫌疑。

对于银行提高atm跨行业手续费的动向,中国银行( 601988 )行业协会称其为市场调节下的结果。 北京言大律师事务所玄英韬认为,银领域协会的说法不恰当。 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需要时可以执行政府指导价格或者政府定价”,但银行属于垄断领域,作为重要的服务机构在定价方面应当遵循本条款

“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在事先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各银行相继提高了手续费。 对此,许多法律界人士解体,银行涉嫌价格共谋。 因为调整各银行取钱的时机非常接近,而且剥夺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了许多法律法规。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办理银行卡时,银行通常与客户约定,双方均留有存根。 如果该约定和客户办卡时的其他约定没有注明银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高跨行业取款手续费,或者涉及这几个事项,银行不得单方面加价。 银行要提高价格,就要经过物价部门,走相应的流程。

“银行这次涨价不仅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价格法》第3条、《商业银行法》第50条,也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3条。 ’北京市道融律师事务所的陈柏苍律师罗列。

顾客调查手续费的涨价应该作为一种说法

最近,各大银行在全国部分省市调整了atm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 昨天( 7月28日),记者在江、浙、沪地区调查发现,很多客户还不知道这件事。 他们认为,银行没有尊重过顾客,所以应该向大家提出说法。

住在杭州的刘先生说,不管涨价是违规还是违法,首先银行的方法明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刘先生说:“现在哪家银行能保证atm的密度? 如何让客户在比较有效的范围内找到与发卡公司对应的atm机? 银行将同城跨行取款上调至每笔4元后,我必须百度所有银行地址,以防万一。 ”

客户向记者算了帐。 目前,atm机每天的最高取款金额为2万元,但一张取款金额受atm机取款口的厚度限制,一张只能取2000~3000元。 按一次取款算2000元,取2万元需要10次,客户一次交易需要40元。

另外,客户说自己在这件事上属于弱势群体。 在银行手续费涨价问题上,没有告知,没有公示,没有涨价,只有看了媒体的报道才知道。

在《每日经济信息》( http )/NBD ) )网站上,有500多名网民参加了“同城跨行取款”的投票。 其中,193名网民表示愤怒,认为银行有霸王条款,123名网民表示无力。 97位网民认为,银行监管部门管理银行行为,不能忽视顾客权益。

越来越多的顾客认为,银行收钱总是先砍后夸。 除了跨行取钱外,每月银行短信通知业务还收1元。 一些银行除了对存款300元或500元以下的账户按季度收取3~6元不等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外,还按银行卡收取10元年费。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给客户算了账。 根据一个家庭有3张银行卡的计算,一张卡每月在同城跨行取款4次,每张要收4元手续费,则这笔支出为48元。 一年中,如果两张卡三个月的账户余额不足500元,则至少需要6元的小额管理费用,每张卡一年10元的年薪加上每月1元的银行短信通知费用,则三张卡一年至少要消费120元。

标题:“工行建行被告重复收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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