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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胡俊华诉上海

元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涉嫌集资诈骗案,有最新进展。 昨天( 6月29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刘晓人因集资诈骗1亿4100多万元,在湖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被死缓。

《每日经济信息》率先刊登了去年被称为“民间创投第一人”的元红鼎创投创始人刘晓人因涉嫌巨额集资诈骗向公安机关自首的系列报道。 / BR/[/HR/] [/BR/] [/HR/]涉案金额1.41亿一审审判死缓[/BR/] [/BR/] [/HR/] ] [/HD/] ] [一审判决已经下达。 ”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系统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根据湖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人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刘晓人被判处死刑,缓刑2年。

“集资诈骗1.41亿“民间创投第一人”刘晓人一审被判死缓”

据这位内部人士称,刘晓人被控集资诈骗和取现两项罪名,其中前者为首要罪名。

红鼎创投是一种专门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天使投资,当时舆论也称其为国内风投行业的创始人; 刘晓人在圈内也被誉为“民间天使投资第一人”。 创立红鼎创投短短三年后,刘晓人“投案自首”,进入浙江省德清县经侦大队。

根据当地检察院当时的认定,从2006年7月开始到事件发生,刘晓人嫌疑人以经营红鼎创业投资企业为名义,虚构集资用途,以高额回报为吸引力诱饵, 据未能偿还集资1.9757多亿元的相关人士介绍,湖州中院一审认定集资诈骗金额1亿4100多万元,集资诈骗也是刘晓人的首要罪名。

不知道要收回多少损失

上海的资深律师、汉路商务 br/] 记者了解到,根据湖州中院一审判决结果,刘晓人除被判处死缓外,还被责令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昨天,这位内部人士没有向记者透露这起事件挽回了多少损失。

但是,根据此前办案警察在《每日经济信息》采访中透露的信息,刘晓人在闹事后供认“没钱了”。

事务民警表示,刘晓人筹集的资金,主要流向三个方面,大部分民间集资已用于每月支付5~6分钟的高额利息。 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汽车、房地产等资产,另外,红鼎创投的项目投资也“花了数百万元”。

但也有债权人对公安机关追回损失表示乐观。 一位债权人告诉记者,刘晓人在德清当地还有很多房产,再加上刘晓人的集资诈骗金额巨大,并不是全部花光。

但上述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湖州中院的判决,仍为一审判决结果,非终审判决,刘晓人可在相应期限内上诉,“目前,此 ”。

此人也表示,目前无法查明有关部门在此案中追回了多少损失,但法院将根据情况逐一联系债权人协商赔偿事宜 / BR// HR// BR// HR//背景资料[/BR// HR// BR// HR// HH//刘晓人,男,1965年8月4日出生,祖籍浙江昌昌昌

17岁时,刘晓人以500元的初始资金开始创业,经营根雕、鸡血石、工艺品、茶叶贸易,赚了第一桶金。 他说:“这些以前流传下来的业务每年带来2000万元的利润。 ”。

2006年7月15日,刘晓人与其他5名自然人联合,成立红鼎创业投资有限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 资料显示,红鼎创投是“以本土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公司”,专门从事互联网行业天使投资,计划在3年内投入1亿元资金。

随着刘晓人越来越有名,经历越来越不可思议,陌生人“突然”走进了他。 他向他们借钱说:“以更高的利息借给别人钱,以赚取利息差。 但是,好景不长,2008年底,浙江省中小企业大量破产。 许多向刘晓人借钱的公司无力偿还。 以前“有借有还”的他不得不开始面对现实。 “只能让你还债,但是高额的利息又会扩大资金黑洞。 ’2亿债务每月光利息就需要支付约500万元左右,加上尚未公开的融资,每月刘晓人支付的利息至少有上千万元。

“集资诈骗1.41亿“民间创投第一人”刘晓人一审被判死缓”

2009年5月4日,被债权人追赶而难以脱身的刘晓人,不得已选择了主动报警。 这样,筹得亿元未能偿还的刘晓人向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自首。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612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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