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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召开的年二季度外汇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与今年《外汇管理条例》将如何修改相比,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表示,有关部门在修改《条例》时,为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空期间,

具体而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修订。

一是进一步精简行政权限,进一步取消、精简或者下放《外汇管理条例》涉及资本项目管制的许可、批准等要求。 通过简政放权,给市场主体一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空区间。 所以,大部分调解副本都是关于简单的政治放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 资本项目可兑换后,必须越来越加强对跨境资金转移情况的统计和监测,而且有些交易需要留下痕迹,因此并不是可兑换后就没有管理了。

三、创新金融监管理念,借鉴2008年次贷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 《条例》的修订将加强关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监测的相关条款,加强外债宏观审慎政策条款,加强金融机构展览业经营的相关条款。 即开放具体审查,并建设宏观总量风险防控水库。

四、健全危机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保障条款的完整性。

此外,就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事宜,外汇局综合司长王允贵表示,目前已制定并很快将分发两地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操作指导。

“这项政策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的新途径,是开放集体投资类证券投资的第一步。 通过两基金的相互认识,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所包含的“资本与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和“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目不受严格限制 ”王允贵说。

标题:“外汇局:资本项目管制将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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