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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近的舆论和业界呼声可以看出,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山雨欲来风生水起”的趋势。

本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在去年发表《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下一阶段的发行体制改革大致上下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投资产品和渠道的整体改革,确定了五项事业的要点。

对此,业界认为,与以往强调“市场自我改良”的方法不同,监管层体现了更开放的“开源”构想。 新股发行改革不是“头疼”,需要整体化的构想,要推进再融资、重组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监管层一直在推进,同样行业也呼吁。 下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要点之一被理解为坚决打击发行人粉饰业绩、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严惩保荐机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严重遗漏、发行人过度包装、共谋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监管层发布了《关于首次开展股票公开发行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目前排队的800多家ipo公司的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自查报告的审查进行要点抽查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切实推进以新闻发布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高业务质量。

“只有重视和加强ipo企业新闻发布的质量,才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通过专项检查,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为提高财务新闻公开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如下陈述。

但是,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日前向维达提出了建议。 “上市公司不设立财务指标,特别是业绩指标,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造假的压力和动力就会减少。 ”

维达表示,过去监管层过分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高低,“实际上无需代替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而是审查上市公司的新闻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重大疏漏和重大误解

记者了解到,下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要点中,将逐步淡化盈利能力评估,提高市场新闻披露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另一方面,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呈现“山雨来风大厦”的势头,另一方面,新年第一周,ipo储备公司出现了“井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公布的ipo申报公司基本新闻状况表,从年12月27日至年1月4日,在沪深交易所排队上市的备用公司从一周前的851家增加到882家。

一位市场人士表示,新股的审查和发行不应停止,而应按部就班,按正常节奏持续发行。 因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会更精明,会做更多的研究,会有更合理的选择,新股的发行会面临市场的考验,可能会更健康。

标题:“新股发行酝酿新改革 欺诈上市成打击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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