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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许金民

昨天( 6月11日),母交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测指南》(以下简称《监测指南》),确定加强新股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工作,抑制新股炒作。 《监测指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监控指引》,上市初期是指新股上市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包括新股上市首日和之后的交易期。 发生异常交易行为时,母交所将对相关投资者和证券企业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会见、书面承诺、要求提出惩戒处分等监管措施。 情节严重的,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并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报告。

属于新股上市首日异常交易行为的共有6种,在开盘竞价允许取消申报期间,以大大高于新股发行价的价格或高于证券行情披露的虚拟最新交易价的5%的价格申报认购,且累计申报数不低于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2%或

属于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有8种,包括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多个证券账户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每日反向交易次数在5次以上,且每日反向交易数占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2%以上。

标题:“深交所发布“监控指引”抑制炒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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