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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赵笛

 

“我是武汉天喻新闻唯一的战术人、没有资金的发起人、不可替代的创始人。 我的贡献能进入前三名。 为什么我没有股份? ”

昨天( 2月22日),一位名叫王逸安的中年男子兴奋地用电话持续询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在已经面临股票发行的老东家面前,“知天命”的王逸安终于做出了起诉的最后决定。

年2月18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接到王逸安起诉武汉天喻新闻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新闻)的诉状,经审查后决定立案。 此后不久,王逸安就股权改革侵权向天喻报和簿公堂索要了自己的股权。 目前,天喻新闻还没有进行股票募集,给突然的诉讼和企业上市的道路蒙上了阴影。

在发售前夕突然受到诉讼

 

去年12月24日公开了股票公募书(申报表),12月28日创业板发审委员会审核成功的天喻新闻,上市之路一夜之间突然遭遇麻烦。

前几天,《每日经济信息》从相关渠道获悉,创业板天喻新闻被起诉,法院正式受理。 起诉天喻新闻的是企业前干部、副总经理王逸安。

根据《案件受理通知书》,年2月18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收到王逸安起诉武汉天喻新闻产业株式会社的诉状,经审查,该法院判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根据起诉书,王逸安的诉讼请求有四点。 1、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构成侵权; 2、判决确认原告根据奖励规定享有被告125万股,责令被告将125万股登记在原告名下3、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企业股东权益变迁行为无效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值得观察的是,本案的受理法院在海口,不是发生地武汉。 对此,王逸安说:“虽然在武汉也呆了十几年,但总是感觉像别人一样。 户籍所在地在海口。 既然可以在海口立案,应该比武汉好吧。 ”。

王逸安到底是什么人? 他和天喻新闻有什么关系,起诉企业的理由是什么?

对此,《每日经济信息》查阅了天喻报的出版物和企业网站的所有信息,却没有发现“王逸安”这个身体。

“请不要提及我。 企业的缺点。 ’昨天,王逸安在《每日经济信息》的采访中介绍了他的经历。 1995年,王逸安进入政府职能领域新闻化建设的行列,完成了以五部委为中心的国家试点项目——海南车辆费改革项目的计算机监控系统。 “我曾是政策调整和业务负责人。 为此,我与华中理工大学(后来合并为华中科技大学)结了缘。 ”王逸安告诉记者,经过与当时的负责副校长历时半年的电话信息表达和两次非常正式的面谈,双方以他熟悉和有市场资源的ic智能卡产品及其应用为快速发展方向,逐步转型武汉华中软件企业。

“天喻新闻上市前陷股权纠纷 法院已立案”

1998年2月,王逸安接到武汉华中软件企业任命书,被任命为企业副总经理兼ic卡部部长,专门负责ic卡的应用和政府职能机构的新闻管理系统业务。

王逸安:在变革中发挥重要意义

 

根据天喻新闻的招股书,《每日经济信息》发现,就天喻新闻的历史而言,招股书只能追溯到1999年武汉华中软件企业工会的持股情况。 关于那之前的历史,招股书没有提到华中软件和天喻新闻是什么关系。

但是,华中软件企业工会的持股行为,以及现任董事长张新访担任华中软件企业社长、现任总经理于文担任华中软件企业常务副社长等,可以认为华中软件确实是天喻新闻的前身。

“当时华中软件从事机械领域。 我制作了cad软件。 除了我以外,没有人了解整个企业的ic智能卡领域。 ”王逸安氏说,现任企业董事长张新访和总经理向文都是机械专业的,华中软件在自身策划、配置下,以ic智能卡产品开发和生产为重点,以嵌入式OScos为核心,以卡片机联动税控加油机为辅助的快速发展之路

在王逸安提供的资料中,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介绍说,王逸安“应聘本校产业集团担任it领域的高级职业经理,从事ic卡、智能卡的开发和应用这一政府职能部门的新闻化。”

并且,王逸安到任后,1999年11月8日,天喻新闻产业有限企业向东湖开发区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提出“增加ic卡退税加油机系列产品、无损检测系列产品。 ”。

据天喻新闻招股书介绍,1999年天喻有限成立时,主要从事制造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软件的开发、新闻系统的开发与集成工作。 同年,天喻有限开始进入智能卡行业,开发了智能卡的核心技术——cos操作系统。

延续至今,智能卡产品和相关APP应用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已经成为企业正确的主要业务,原有的软件业务逐渐剥离。

“事实上,在1998年和1999年,我担任首席信息官和首席执行官。 所以,论功行赏,必须没有我。 ”

王逸安告诉记者,他在天喻新闻的变革过程和以往的主营业务中,担任着“创业者”的角色,这是他索要股票的理由。

王逸安表示,在他任职后的第七个月,企业为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共建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新闻系统提供了便利,该项目是全国从未重复投资的最大四级网络新闻系统。

“这个项目无论是决定、组织还是实施,我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仅购买微软公司的nt平台和sql数据库就节省了1000万美元。” 王逸安表示,基于该“大单”,1999年8月企业可将注册资金提高到4500万元。

索取股票有两个根据

 

并且,对于索要股份的法律依据,王逸安表达了两点意见。

一是1996年5月15日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法》。 根据该法第三十条,“使用股票形式的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相关人员的报酬或者奖励换算为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该股份持有人根据其持有股份或出资比例分享收益。 ”

其二,1997年12月10日,华中理工大学《关于加快我校科技产业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校科产[1997]012号)。 该意见提出,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的劳动人事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鼓励各院系和教职工个人的科技成果进入学校科技公司。 有成果创办科技公司的教职工和对公司快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可以在公司中占有一定比例的个人股份。

“天喻新闻上市前陷股权纠纷 法院已立案”

招商函显示,《每日经济信息》显示,天喻有限成立时,华中软件工会持股14.44%实际上是由企业部分技术和管理骨干员工持股。 其来源为原武汉华中软件企业判断并确认的价值1013.33万元的无形资产中的55%,该资产的一部分曾被确定为“鼓励企业技术和管理骨干共享”。

2000年7月至8月,11名天喻新闻的技术人员和管理者受让华中软件工会持有的股份。 但其中没有王逸安。

“我被企业骗了。 ’王逸安告诉《每日经济信息》,他去企业时,华中软件企业是无限责任企业,他没能入股。 到了1999年,天喻有限成立的时候,他被告知只有学校的编辑才能代理股份。 企业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他依然没有股份。 之后,与企业领导进行了多次协商,但依然没有成果。

2001年3月,王逸安离开天喻新闻。

2004年1月10日,科技总企业向工会奖励的无形资产出资450万元形成天喻有限股开始量化为个人,包括董事长在内的24人获得股份奖励。 这个时候,已经离职的王逸安早就被排除在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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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喻新闻上市前陷股权纠纷 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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