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9字,读完约2分钟

经记者刘明涛

证券公司的推荐股必须小心!

昨天( 10月19日)下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证券投资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公布》,决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证券企业确定持有某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的,在推荐该企业股份时,不得发布持股新闻,同时在推荐股份时进行逆向操作。

不得兼任投资顾问

作为投资者投资股市的“利器”——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诟病问题。 对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昨天终于发布了《证券投资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两项规定,从明年开始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共有88家证券企业、少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从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现实问题看,利用软件工具等载体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服务应纳入监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参与媒体证券节目还需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同一个人不得注册登记为证券拆解师和证券投资顾问,证券投资顾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公共媒体购买、出售或持有特定证券

持股比例超过1%也不能反向操作

在《证券研究报告发行暂行规定》中,《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布了证券公司对特定股票进行了确定评估和投资评级的证券研究报告 观察到企业持有其股份达到相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1%以上

另外,证券公司发行证券研究报告必须公平对待发行对象,并优先向企业内部部门和人员提供证券研究报告的复印件和观点,或者基金企业,

业内人士表示,这两条规定的出台,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进一步的公平规范。 原来,近年来许多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影响了一只股票的短期股价,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 但是,新闻公司一直存在着报纸发给机构后再发给投资者,中小投资者追求高度被覆盖等新闻不对等诟病的问题。 所以,这个规定被制定的意义重大。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证监会规范券商荐股 持股超1%不能反向操作”

联系电话号码: 021-60900099转688

每次预约的电话号码

北京: 010-58528501上海: 021

标题:“证监会规范券商荐股 持股超1%不能反向操作”

地址:http://www.beishun.net/bwyw/8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