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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

记者最近的《每日经济信息》报道称,德里斯( 002330,收盘价21.05元) ipo项目一投产就出现赤字,带动了企业去年的“业绩变化” 在记者采访中,企业高管表示,其实早就知道亏损,只是理解上有偏差,所以在上市前没有向投资者公开。

针对企业的这种说法,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确定,上市公司以前就知道募股项目的亏损问题,但如果没有按规定公开,其行为就涉嫌违规,

ipo项目拉动业绩下降

德里斯此次ipo募股的1.89亿元将投入“吉林德里斯年屠宰猪200万头和冷冻机肉加工项目”。 在招聘证书上,企业表示“吉林省德里斯年产200万头猪加工冷冻肉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企业就近侵占东北丰富的猪资源,将冷冻肉供给东北、北京、天津等市场,为企业持续高速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动力

但是,从现状来看,这个场景的投资项目并不像企业在招股证书中所描述的那样美好。 吉林省泰勒斯自去年9月投产以来,累计亏损1027.82万元。 这不仅使企业在去年第四季度出现了第一季度的亏损,而且使泰勒斯的年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滑。

除了业绩发生了变化外,投资者更生气的是,企业没有公布吉林省达利斯的损失。 企业方面表示,企业高管实际上知道吉林省的达利斯亏损,但企业在去年年底发布的招股证书、网上路演介绍会、上市前公告书中没有透露这一点。 截止到今年2月26日的业绩快报,企业首次提到吉林省的泰勒斯导致了去年的业绩下降。

“明明是在隐瞒啊! ’投资者很生气。 对此,德里斯登秘王维海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否定了“隐瞒损失”的说法,称只有管理层和会计师偏离了理解。 据他介绍,吉林省的泰勒斯自去年9月早期试制以来就处于投入期,出现损失是很正常的,本期的费用应该属于初期建设费,所以没有公布。 但随后在撰写企业年报时,会计师认为吉林省泰勒斯应于9月6日计入损益,直接导致企业财务报告下跌。

“得利斯早知IPO项目亏损却未披露律师称涉嫌违规”

但是,请注意,参与企业招商证书制作和年报制作的会计师事务是同一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据企业称,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编制两份财务报表时采取了不同的标准吗? 带着这个疑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给招股书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打了电话,令人惊讶的是,这个电话号码竟然是空号

律师。 故意隐瞒是欺诈

对高管的说法,业内人士认为,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已确定上市公司知道募股项目亏损问题,但未按规定公开的,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属实

对企业方面的说明也提出了疑问。 “作为上市公司,企业内应该有专业的会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雇佣。 另外,在投资项目之前,上市公司应该会进行详细的调查、论证。 似乎不应该发生这种事。 ”最后,他再次强调,如果企业事先知道,但有意隐瞒,就是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管理办法》对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证明,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制作募集股份证书或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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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得利斯早知IPO项目亏损却未披露律师称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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