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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记者李先生来自上海

3月以来,中国保监会的客厅又来了外国客人。 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信息,今年以来,外资保险机构世界负责人对中国保监会的“访问”步伐比以往更加频繁。 引起了业内对外资保险在中国业务制度变革的关注。

3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媒体上发表《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4月11日。

中国保监会表示,起草《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加强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适应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外国保险驻华代表机构的准入门槛。

《征求意见稿》首次规定,外国保险集团企业和外国保险企业申请设立代表机构,满足上年末总资产超过20亿美元。 并要求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治理结构完整,风险内控制度健全,经营合规、快速发展稳健。 另外,原《办法》要求的申请人继续经营保险业务20年以上,仍是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要件之一。

对保险中介机构,《意见征集稿》进行了详细说明。 是指在中国境外登记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 外国保险中介机构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符合以下要求:。 上年末总资产超过2亿美元。 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治理结构完善,风险内控制度健全,经营合规健全,发展迅速稳健。

《征求意见稿》所称外国保险类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外注册的保险集团企业、保险企业、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协会和其他保险组织。 与《办法》相比,削减了再保险企业。

与《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明显提高了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准入门槛。 根据规定,外国保险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登记成立20年以上所在国或地区政治经济形势稳定,具备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的申请前3年未受重大处罚的合理确定设立代表机构可行性方案的拟任首席代表符合规定条件的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险企来华门槛拟提高 资产超20亿美元可设代表处”

据新闻报道,目前中国已有保险企业146家,比2005年增加53家。 其中外资保险企业的市场份额在稳定中略有下降。 2005年,外资寿险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为8.9%,2006年为5.9%,2009年为5.2%,年降至5.63%。 今年1月的保险数据显示,外资寿险企业的保费收入只占保费总收入的3%,跌至历史低点。

迄今为止,普华永道的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外资保险企业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停滞,受到严格的监管环境和当地保险企业的威胁,外资保险企业在中国的业务开展预计依然困难。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保险领域的基本面良好,中国保险市场的增长空之间依然巨大。 数据显示,全年中国人身保险费收入1.0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9%。 另一领域毛利润为65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7%。

今年以来,面对这个中国巨大的市场前景,外资保险机构全球高管们加快了对中国保监会的“访问”部分。 据中国保监会消息,美国ace保险集团全球人寿总裁russellbundschuh,安联险集团董事会成员兼亚太地区和世界新兴市场快速发展负责人manuelbauer,UBS全球理财企业亚洲区总裁christophekutscher,

标题:“险企来华门槛拟提高 资产超20亿美元可设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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