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48字,读完约3分钟

经过记者万霞从北京出发

作为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之一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计划》自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后,没有出台支持物流领域进一步快速发展的相关细则。

昨天( 1月19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国家发改委通报物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已于去年10月上报国务院,预计很快公布。

大幅减税

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在昨天召开的年度中国物流快速发展报告会上表示,经过物流统筹研究组一年多的调研,许多部门共同向国务院报告了调研结果,但目前仍未印发的原因是“国务院认为物流业对文件的支持力度还不够”。

据悉,上述细则包括物流业税收、土地、车辆管理、行政管理改善、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等方面。

在税收方面,着力处理物流营业税几个环节税率不一致的问题。 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分为运输和服务两大类。 运输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服务系)仓库、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此外,物流业重复征税问题也很常见。

上述细则期望税率统一,减收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业内人士普遍认同3%的比例。 但是,在讨论时,财政部提议“将物流业纳入今年增值税扩大的范围”。

在土地政策方面,耿书海细则第一是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土地政策的支持。 他说,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要纳入全年供应计划,并要利用现有工业公司的自有土地资源快速发展物流业,支持稍老的厂房用于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关于原土地的配额部分,在手续处理和费用方面也有确定和倾斜。

部间协调

最近,“368万日的高速公路收钱事件”再次将舆论聚焦于收钱的混乱。 耿书海也表示,物流公司一般反映通行费负担过重。

在参会间隙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耿书海提出希望5年内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降低一半左右,退出不合理收费站,为物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对此,昨天,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蔡玉贺回应称,目前交通运输部确实在考虑降低收钱道路的标准。 在收钱公路形成的时候,当初由于缺乏支撑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引进了社会融资。 我国高速公路的领取年限为30年,而国外大多为90~100年,如果延长时间,可以相应地降低领取标准。 交通部正在研究以高速公路等为中心的收钱部门体系和以一般道路为补助的不收钱体系这两个体系。 他说:“交通部正在抓紧开展相关业务。”包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在内,目的是开通更多的绿色通道,降低物流的价格和运输的价格。

“税收减免提上日程 物流振兴细则即将出台”

据悉,交通运输部党组已通过“十二五”时期对物流园区货运中心给予一定补贴,并将在协商后实施。

标题:“税收减免提上日程 物流振兴细则即将出台”

地址:http://www.beishun.net/bwyw/11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