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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赵笛

绿色大地(现在的名字( ST大地,002200,收盘价13.49元) )上市作假——这是继银广夏之后a股又一大污点!

虚假上市,增加收入2.96亿元,ipo募集近3.50亿元资金的云南绿大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虚假事件发生后,法律下达的一审判决竟然只有企业被判处罚款400万元,被告5人集体缓刑。

从市场层面来看,绿地截至目前的处罚似乎只有被冠以“*st”称号的项目,但其股价一年内下跌了70%,蒸发了48亿元的市值,致使众多投资者蒙受损失。

因为所有股东都要对企业上市前原股东的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以原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为首的5位负责人没有另外处以一分钱的罚款。 这样,隔靴搔痒的处罚力度就被市场嗤之以鼻,包括我司在内的媒体对上述判决表示不满,直接批评无关痛痒的处罚无异于鼓励上市公司造假,发出了资本市场缺乏惩戒功能的信号。

“绿大地造假元凶免罚款缓牢狱 新华社痛批资本市场惩戒功能缺失”

募集股票的明朗股价暴涨

2007年12月6日,绿地发行人颁发了上市募集证书。 作为a股首次绿化园林的企业,绿色大地招书上市是一幅美丽的高增长蓝图。

根据公募书的介绍,2004~2007年1-6月,企业将实现14673.6万元、15779.2万元、19054.5万元、13274.5万元的收益,实现净利润3342.1万元、3723.6万元、4707.1万元、4707.1万元。

发行前企业每股利润达到0.84元( 2006年),2007年上半年更是达到0.53元,最终绿地以16.49元/股的发行价、约30倍的稀释市盈率发行,总募集资金达到3.4629亿元。 发售第一天,绿色大地凭借其独一无二的主题素材和骄人的业绩获得资金支持,在发售第一天就触及涨幅限制,止步不前。 最高价格为48.98元/股,最大涨幅为197%。

上市后的绿色大地无视大盘底部继续上升。 2008年1月21日,企业股价最涨至每股63.88元。 在大熊市中,绿色大地的股价也出现了下跌,但2008年绿色大地的股价还很坚挺,仅全年下跌了34%。 其中,2008年4月~7月,股价出现约70%的涨幅。

年底,绿色大地股价达到44.86元。 目前,改名为*st大地的绿地股价为13.49元/股,一年间下跌了70%。

东窗事件的会长被逮捕了

年3月17日,绿地突然发布公告称,由于企业涉嫌违反新闻披露,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进行了立案调查。

相关公告对企业为什么被调查还不清楚,所以对股价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 但是,3月30日,绿地宣布,受干旱影响,根据初步的自我调查结果,企业2009年度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出现赤字。 事实上,在2月27日公布的2009年业绩快报中,绿色大地的净利润达到6211.6万元。 一个月内突然损失了6000多万。

值得一提的是,绿色大地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的公告正好夹在企业业绩快报和业绩修正预告之间。 但是,去年2月27日的业绩快报显示,从2009年结束至今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企业可以更准确地分析2009年的年报,也可以观察到西南干旱对企业的影响。 这次“重新评估判决”显然是不寻常的。

实际上,在之后的近一年里,绿色大地没有受到利空的打击。 截止到年12月23日,绿大地称控股股东何学葵的股份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12月30日,绿大地公告称,企业因涉嫌违规未公布重要消息正在接受调查。 随后,企业董事长何学葵、财务总监李鹏被依法逮捕,企业股价开始暴跌。

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对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不能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停止上市、中止上市特别规定》,企业实施“退市风险预警”特别解决,股份简称“绿色大地”,

违法者“全身而退”

年8月18日,*st大地发布公告称,企业接到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书》,检察机关以诈骗发行股票罪、披露重要新闻罪起诉被告机关云南绿大地生物技术有限企业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海报、赵海丽、

年12月3日,*st大地发布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2004-2007年,法院通过被告何学葵、蒋凯等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纵资金转移,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减少多列支付,支付给所管理的企业,虚增虚构交易业务、资产,合计

上市后,绿地继续实施财务报表造假,2008年虚增收入8564.68万元,2009年虚增收入6856.1万元。

判决结果显示,企业诈骗罪被判处罚款人民币400万元的原董事长何学葵犯股票发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原财务负责人蒋凯西犯股票发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外聘财务顾问海报和企业员工赵海丽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企业员工赵海艳被判刑1年,缓刑2年。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何学葵原会长在内的操纵绿色大地弄虚作假的责任人都被罚款,缓刑,因此这相当于造成这种恶性犯罪的责任人,判决后可以“全身而退”。

对于如此轻的处罚,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媒体和许多市场人士对此嗤之以鼻,但坦率地说,这无疑会鼓励上市公司造假。

值得观察的是,对于像绿地一样的脏活,判决日前几天,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企业收购了何学葵持有的3000万股股票。 绿色大地的“老爸”也从诈骗犯变成了国有独资公司。

董登新:股东应该提出索赔

拿起判决书回家了——这可能是绿地大地造假案一审判决对市场最滑稽无力的描绘。 由于责任人都被缓期执行,也没有被处以任何罚款,所以这种从轻处罚正迎来市场的困惑和不满。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了两个市场的人。

“在邀请函上签名的东西,应该好好地坐在底部穿。 ”对于绿色大地的一审判决,市场普遍认为处罚过轻。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也认为,绿地的伪装事件性质极为恶劣,这样的处罚太轻了。

董登新指出,刑事处罚只是绿地虚假上市案件的一个方面,投资者必须学会西方提起集体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我认为应该没收违法者的股份或冻结资金,以备将来的民事赔偿。 ”董登新指出。

但是,在法院的判决中,相关违法者没有受到金钱上的惩罚。 董登新的提案似乎已经不能实现了。 法院判决前不久,绿地作为“第一人”的原董事长何学葵将已经持有的3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企业,也隐含着未来股东向何学葵索赔的危险性。

在监管层未来如何杜绝和管理上市公司造假方面,董登新指出,证券监管委员会、交易所权力有限,他们可以收集市场通报,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并在权力范围内停止升值、谴责和惩罚。 但是,刑事、民事处罚等更严厉的处罚依赖法律。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合作。

律师严义明“检察院应该抗诉”

“对于这样的判决,检察院应该抗诉。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般认为商业诈骗不像杀人和放火那样恶劣,但由于绿色大地这样的诈骗案件受害面广、影响大,不宜适用缓刑。 ”

严义明认为,绿地造假案应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是诈骗上市,一个是上市后的虚假信披靡,两个罪名必须同时被处罚。 这样,相关负责人的刑期为4年或4年以上,应当不满足缓期执行的条件( 3年以下)。 “现在,所有的负责人都被判处缓刑,不需要坐牢,就像没有被处罚一样。 对此,检察院应该对这样轻的判决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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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引起资本市场骚动的蓝田股造假事件中,蓝田股的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瞿兆玉也被判处缓刑。 因公司受贿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此次一审判决是昆明当地法院做出的,市场对惩罚主体机构存在质疑。 严义明告诉记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只有行政处罚权,将犯罪线索交给犯罪发生地的司法机关是合适的。 但是,考虑到犯罪主体募集的大部分资金可能会用于当地的快速发展,对市场从轻处罚的质疑也是有道理的。

对于绿地投资者能否对企业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民事诉讼,严义明表示肯定。 他指出,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在判决书生效之后。 例如,一审判决后,如果辩论双方没有上述或抗诉,判决书生效,投资者可以起诉。 但严义明指出,根据法理学,危害行为发生地和危害结果所在地可以提起诉讼。 但是,虚假新闻造成的损害,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只能在犯罪主体所在省会的中级人民法院,即昆明中院起诉。 “考虑到地方性因素,对这一事件的民事诉讼前景也不太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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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禁止伪造a股企业

在a股市场中,类似绿色大地的虚假(准)上市企业不少。 在a股创立的初期,情况尤为严重。

最有名的是银广夏a。 1994年6月,银广夏a上市。 由于其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被誉为“中国第一蓝芯片”。

但是,2001年8月,《财经》杂志的发文揭露了银广夏的伪装行为。 最终,该企业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并认定。 银广夏在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出口的各个环节,伪造了全部发票,1998年至2001年累计赤字增益77156.7万元。

除银广夏外,蓝田股份也是资本市场上“知名”的假货企业。 当时,青田股被称为“中国农业第一股”。 但是,有农业部背景,手握多家国有大型银行债务的蓝田股却倒向了一位名叫刘昫威的学者的600字内参。 一家年销售额为18.4亿元( 2000年)的企业,应收账款只有857.2万元。 企业是不是只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自然经济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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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银广夏、蓝田股外,郑百文的情况可能与绿色大地更为相似。 这类不具备上市资格的企业,经过公司包装和中介机构的“抽查”,10年间成为销售额45倍、利润36倍、上市当时销售额达到41亿元的品牌公司。 郑百文自1999年以来濒临关门,比较有效的资产不足6亿元,损失超过15亿元,银行债务拖欠达到25亿元。

由于a股上市公司越来越公开透明,编造故事和拼凑简单的财务数据不符合时代特征,就像绿地一样,出现了更难发现的“左手倒右手”的虚假交易造假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绿色大地之后,一些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也采取了同样的虚假手段。

例如紫鑫药业( 002118,收盘价11.18元)。 年8月,《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对紫鑫药业的暗访文案,指示紫鑫药业伪造上下游客户、虚构人参相关交易等的文案。 最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紫鑫药业进行了立案审查。 根据企业自我调查结果,紫鑫药业承认企业存在巨额内部交易。

例如,想象一下上市公司胜景山河。 年末,《每日经济信息》披露过胜景山河的调查性报道。 位于湖南岳阳,远离黄酒的主要支出地区,是产销量排不上国内前五的公司,但依赖于“古越楼台”的黄酒,“毛利率比领域平均高10个百分点,销售平均价格高出古越龙山等领域前1.7倍~3.6倍,一人 谎言被揭穿,胜景山河在上市前倒下,吞下肚的捐款被吐出来。

“绿大地造假元凶免罚款缓牢狱 新华社痛批资本市场惩戒功能缺失”

但是,像这样被媒体揪出的上市公司的伪装,终究是少数。 在法律草率判决的背景下,假货价格过低,其威慑力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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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上市公司的伪装负责人必须“好好佩戴”

与国内对资本市场假货的“宽容”相比,国外上市公司如果敢造假,将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 安然企业破产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

资料显示,安然企业2000年总收入达到1010亿美元,排在《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的第7位。 平安掌握美国电力和天然气交易的20%,是华尔街竞争心的宠儿,拆船师笔下的成绩优秀股票,股价高达80美元。

然而,这样的“航空母舰”竟然在2002年短短几周内宣布破产。 其理由是,多年来精心规划、制度化、体系化的粉饰决算已经公布。

2001年初,声誉良好的短期投资机构老板吉姆·切奥斯对安然的盈利模式表示怀疑。

之后,这个质疑的声音逐渐放大,平安的股票开始受挫。 随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安然及其合作企业进行了正式调查。

到了11月初,安然不得不承认做了假钞,其虚报数惊人。 1997年以来,安然的虚报利润共计接近6亿美元。 本月末,安然股价降至0.26美元,市值从高峰期的800亿美元降至2亿美元。 12月初,安然正式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破产名单上的资产达到498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公司。

针对安然的虚假处罚,2006年,休斯敦地区法院最终就安然企业前首席执行官杰弗里·斯基林被指控的28项罪名中的19项成立,被判处监禁24年4个月。 其他相关人员也相继受到处罚。

安然企业造假事件后,原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企业世通企业也陷入了小额降价、滥用准备金等造假漩涡。

最终,世通企业前首席执行官伯纳德·埃雷柏证券诈骗、共谋等9项指控全部成立,判处埃雷柏25年徒刑。

有趣的是,安然造假案审判后,美国司法部发表了简短的声明。 声明说,安然破产案的审判结果表明,打击公司犯罪无异于打击街头犯罪,监管层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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