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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牟璇

昨天( 4月7日),一度备受瞩目的( ST德棉) 002072,收盘价9.85元)虚假陈述赔偿案取得较大进展。 据国内以证券维权闻名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介绍,在接到第一批股东诉讼请求后的短短半个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果断受理了立案。 这意味着*st德棉虚假陈述赔偿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这次诉讼请求是俞某先生先提出的。 * * *据悉,ST德棉的古股俞曾因该企业的虚假陈述而蒙受损失。 3月15日,刘国华向山东济南中院代理俞提交赔偿诉讼材料,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4303元。

“金额不大,但意义重大,立案过程非常顺利,法院给予了充分支持。 ”刘国华律师向记者表示,“首例俞诉*st德棉案,3月底已在济南中院受理,5月9日14时正式开庭。”

另外,刘国华表示,目前他正在募集第二批被害股东委托名单,最晚将于5月9日前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索赔资料。 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6月5日买入股票,2008年6月5日以后继续出售或持有,经专业律师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 投资者最迟必须在年6月3日前提起诉讼。 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失去胜诉权。

* * *关于ST德棉的违法情况要追溯到2007年。 2007年3月16日至2008年5月13日,*st德棉为其控股股东德棉集团累计提供资金4亿3500万元。 * * * ST德棉在上述行为发生后,未按关联交易要求及时披露临时新闻。 2008年6月5日,*st德棉在发布的《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企业山东德棉集团有限企业违规占用资金的公告》中承认,德棉集团的违规占用资金等已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ST德棉虚假陈述赔偿案被法院正式受理”

2009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了其中许多虚假陈述过失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资料显示,2009年3月9日,*st德棉流通股东数约18000人,人均约持有4000多股。 从流畅盘和股价前后的落差来看,保守估计万人符合起诉条件,投资差额损失可能高达数亿元。

另一方面,记者打电话给*st德棉证券部时,证券部相关人士表示,董秘和证代都在外面开会,关于股东起诉企业一事,其相关人士表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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