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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宋元东记者

报道,昨日( 9月7日)南都电源( 300068元,收盘价33.18元) )的股权引发市场广泛争议。

市场质疑的焦点是,集中在南都电源此时给出出资比例有钻头空子的嫌疑。 企业在至今为止的中期报告中,由于业绩比去年同期下跌了近7成,第三季度的报纸也有可能下跌35%~65%,激励方案的行使权条件以年为基准。 这是因为,在年业绩非常有可能下降的背景下,高管毫无疑问将顺利获得行使权。 行业律师对该提案的中小投资者,可以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否决该股权激励议案。

“南都电源激励被疑钻空子律师建议小股东否决”

中报大降股权激励有其表

从股权激励方案来看,年~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在40%以上,即年利润比年增长100%以上, 由于南都电源中期业绩大幅下降69.48%,企业预计年1~9月累计净利润比去年同期累计净利润下降35%~65%左右,企业股权激励的比较有效性受到投资者的广泛质疑。

一位投资者在股票酒吧表示,企业全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200万元,假设下半年遏制净利润下跌趋势,维持2009年下半年净利润5400万元,则仅为每年8600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年净利润达到17200万元,就可以行使权利。 “这个通行权标准也太低了! ”上述投资者表示,“要知道,2009年企业净利润达到16079万。 根据这个推算,3年的总实际增长率不到10%,复合增长率更低。 ”

“南都电源激励被疑钻空子律师建议小股东否决”

“以业绩大幅下滑的年度为基准,股权激励实际上是一种表观! ”另一位投资者表示,不排除以前的企业故意创造低业绩的可能性。

企业表示,与中期业绩无精打采

市场质疑相比,南都电源董秘王莹艳昨日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任何上市企业都不愿意看到业绩在上市后发生变化的情况。 他说,企业不能故意创造低中报业绩。

关于企业业绩为什么会转变为上市前的高增长局面,王孜娇进一步表示,在通信用铅蓄电池这个细分行业,a股无法与企业相比,但该企业与香港市场光宇国际集团相同,

但是,据记者调查,光宇国际集团年中期业绩比去年同期下降33.8%,远远小于南都电源近7成的跌幅。

“为了确保行权的成功,高管们肯定主观上乐于看到年业绩的大幅下降。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洪增对记者说,即使该方案没有违反规定,也有明显瑕疵。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捆绑”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但这种股权激励是基于基准业绩不明确的年份而建立的,高管们在规则范围内“怠工”,全年业绩“见底”

知名维权律师宋一欣表示,现行管理办法并未确定行权条件标准,但南都电源激励案明显涉嫌“钻空子”,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否决该议案。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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