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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毛晋楠

12月4日,4名来自四川的投资者在中国最大的私募信托平台华润信托和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对垒簿公堂。 这也是中国阳光私募快速发展几年来,中小投资者诉信托企业的首要事件。

弱势四大投资者为什么要去不远的深圳,挑战华润信托这个庞大的金融机构呢? 四位投资者代理律师卢律师表示,他接手本案后发现,鑫鹏一期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违反“一法二规”的问题,也违反了《深国投鑫鹏一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的许多条款。 但是,华润信托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视而不见,完全无视投资者利益,存在严重失职,未提及审慎治理和比较有效治理的义务。

“4投资者状告华润信托指对鑫鹏监管失职”

最初的委托超过了上限

华润信托卢律师和诉讼人胡女史等 购入价格143.1129元,购入金额1216.46万元,占信托规模的21.137%“按照合同约定,一只股票的持有上限不得超过10%。 第一天购买就违反了。 ’卢律师认为,华润信托不仅没有通过防火墙的方法隔离这笔购买,而且事后没有履行监督责任,没能向阮杰下仓。

此后阮杰也没有考虑风险防范,继续大幅超过上限持有股票。 华润信托也对此视而不见,继续失职。

根据华润信托提供的截至2009年7月22日的账户明细表,当天鑫鹏一期总资产达到965.9万元。 当天,鑫鹏一期账户持股仅有4股,分别为上港集箱、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中国联通,4股市值分别为230.08万元、278.16万元、358.155万元、44.187万元,其中前3股为持股上限 “持有数只股票超过持有上限,说明阮杰和华润信托的相关人员完全无视规定,这是严重的失职,是对投资者的不负责任。 ”卢律师说。

“4投资者状告华润信托指对鑫鹏监管失职”

华润信托的许多失职

华润信托通过充分执行鑫鹏一期的监管, ”。 卢律师认为,作为鑫鹏一期产品的受托人,华润信托未能履行其职责,胡先生等众多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卢律师认为,《计划书》在管理信托财产时应主张投资计划书、投资股票清单筛选等投资手续,但在股票买卖过程中,华润信托遵循上述投资手续 这种行为与《计划书》的推进不一致,是虚假的推进,是虚假的推进,“现在的问题是完全没有交易计划书。 简言之,阮杰想买什么、卖什么都有很大的随意性。 从他的交易记录来看每天都满仓,超过了一只股票的购买上限。 ’卢律师表示,开庭期间,华润信托方面完全未能提供鑫鹏方面的交易计划书,也未能提及股票池。 这证明阮杰没有按照《计划书》的相关程序运营,就像大散户在交易一样。

“4投资者状告华润信托指对鑫鹏监管失职”

“《计划书》主张华润信托有严格的风险监控、每日市场监控制度、止损制度,但实际上华润信托并没有严格遵循上述推广的制度。 否则,如何解释鑫鹏一期长期超额持股,总资产损失将接近70%? ”卢律师说,从《计划书》来看,明明写的是严格执行止损制度,但没有写具体比例也应该是诈骗。

此外,陕西鑫鹏投资管理顾问有限企业在成都上市、异地推送信托产品,华润信托未考核原告等4名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等,不少失职也让卢律师担任。

4起诉者在谈到期待公正结果的[/br// h/] [/br///h/] 这一诉讼时,有四名起诉者

“我们在当地咨询了西南财经大学研究《信托法》的专家和律师,咨询了在北京起草《信托法》的教授,他们一致的见解是鑫鹏一期的推广、销售存在问题。

“此事件没有可以参考的先例,所以我们也做好了准备。 如果这次赢不了的话,继续上诉。 ’另一位公诉人胡先生说。

一家信托企业的人表示,目前全国的信托工作人员都在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的个人看来,阮杰的满仓出入式操作只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但在暴跌中满仓只能证明其操作水平有限。 “但是,华润信托在监管过程中严重失职。 例如,阮杰持股超过上限的监管很难被允许。 ”但他还表示,这在国内尚属首例,因为他控告信托企业作为信托产品的委托人,其结果还很难评价。

“4投资者状告华润信托指对鑫鹏监管失职”

无论这场诉讼的最后判决结果如何,都将在中国信托业的历史上留下浓厚的一笔。 对于4名中小投资者的起诉,华润信托将如何应对,请继续关注本报下周的连续报道。 / BR// HR// BR// HR /律师访谈[/BR// HR/]/BR// HR//希望返还投资者募集资金

nbd :为什么这次起诉的对象是华润信托,而不是阮杰和他的鑫鹏投资企业? 卢律师:因为我们和鑫鹏没有合同关系。 鑫鹏受华润信托委托,他的民事行为均由华润信托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华润信托是找鑫鹏还是赵丹阳做投资顾问,那是华润信托的案子,但法院想找鑫鹏澄清案件,所以法院自行增加了鑫鹏作为第三人。

nbd :目前鑫鹏一期的净利润持续在30多元的情况下运行,为什么在出现约70%的亏损的情况下,今年7月的总资产却只有965.9万元,而在这个信托产品上,

卢律师:从今年7月的规模看,鑫鹏一期的总资产已经不足1000万元,根据《报告书》的规定,应该连续以不足2000万元的规模清盘。 当然,目前我们没有从华润信托那里得到确切的数字,所以很难评价。 但就我个人而言,从鑫鹏一期近期的净值来看,低于2000万元的时间应该是一年,差不多符合清盘的要求。 如果达到清盘要求而没有清盘,将会导致华润信托方面的监管。

“4投资者状告华润信托指对鑫鹏监管失职”

nbd :你们想得到的赔偿是什么? 你认为最终的判决结果会怎么样?

卢律师:我们希望收回与为委托人投入的本金同期的银行存款利息。 根据相关法规,信托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中国银监会责令停止,返还募集的资金,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判决结果无法预测,但根据我们提交的证据,充分说明了华润信托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因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华润信托承担。 具体在华润信托和鑫鹏之间如何承担,将是另一种法律关系。 / br// h// br// h// br// h// br// br// br// br// h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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