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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万敏从北京出发

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支付公司从细节上确定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义务和监管。

意见征稿从顾客识别、顾客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留、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调查、监督和管理等环节详细规定了支付机构的责任。

艾瑞咨询拆解师程善宝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获取支付牌照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出发点,今后各方面的管理文件将陆续出台,促使领域更加规范化。

支付机构总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统一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并向总部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备案。

支付机构应当提供保障反洗钱和履行反恐融资职责的必要条件,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设立特别的反洗钱岗位。

一位第三方支付负责人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所有取得支付许可证的公司都符合央行监管要求,公司十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有专业独立的团队进行交易监控。

“在这个关键时期,各支付公司严格遵循央行标准。 从技术上讲,各公司都可以做到。 大型支付公司有严密的监控系统,用各种指标记录异常交易并向相关监控部门报告也是义务。 ”程善宝说。

此前,央行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只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概念性表述,但此次征求意见稿对管理方法进行了细分。

中央银行应当在支付机构妥善保留顾客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使所有交易能够完整、准确地再现。 通过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支付时,支付机构还必须记载相应的银行账号。

迄今为止,央行监测反洗钱工作要点的对象是金融机构。 央行公布,2009年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3364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检查了银领域金融机构2298家、证券期货业212家、保险业854家。 并对28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融机构罚款总额2703.6万元,对108名直接负有金融机构反洗钱行为责任的金融工作人员罚款77.7万元。

“领域整肃第一步 央行确定第三方支付反洗钱任务”

上述第三方支付者表示,该企业的反洗钱管理在金融公司层面运营,是业务合规的。

程善宝表示,支付牌照发放后,支付领域将在共同层面推出越来越细化的监管政策。 例如,支付机构开展基金理财产品销售、保险产品销售业务,需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等相关监督机构设立相应的管理方案。

此外,央行还对从事预付卡发放和领取的支付机构、银行卡收据业务支付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标题:“领域整肃第一步 央行确定第三方支付反洗钱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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