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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发出了《中国保监会关于防止和取缔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传销舞弊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解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这种违法行为。

记者表示,迄今为止,中国保监会已对部分违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解决。

在此前的处罚案例中,个别保险代理企业在保险营销过程中,不应对任何保险产品,只以半年投资计划为吸引力诱饵,以高利率吸收资金。 然后,以团队快速发展的好处为吸引力诱饵,一边筹集公共金钱买“保险”,一边聚集“新人”卖“保险”。

另外,销售保险产品时,也要“证券化”保险销售的好处,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时,以一定比例取得股权凭证后,短期内现金或所谓“

《每日经济》记者访问了一家保险代理企业,该企业表示:“如果能在6个月内完成保险费6万美元,不仅将获得保险费收入的约50%的佣金,而且还将提成。”

“‘股权’激励每年都有,且每年以一定的比例增加。 就像“雪人”。 ”个别保险代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做了如下陈述。 而且,作为该企业的销售人员,介绍新人加入的话,会有“第一代管理津贴”,还可以得到新人介绍的新人的“第二代管理津贴”、“第三代管理津贴”等。

对此,上述《通知》指出,涉嫌传销的单位业务人员管理方法中,职级设置简单,晋升不下降,晋升通道较短。 评价指标单一的所有业务人员可以对所有业务直接收取级别佣金,可以超越自身等级向高级被增人员收取佣金,还可以持续控制佣金权益,享受巨额增员的好处 上述传销活动背离了保险营销的本质,违背了保险领域销售产品的基本基本原则,违反监管部门的要求,容易引起大规模异常解除保险,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有严重损害保险业整体形象的嫌疑。

“保监会重拳打击保险传销行为”

《通知》要求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目前集中进行自我调查自我纠正,不得以创新为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各保险企业在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合作的过程中要加强合规监管,发现涉嫌传销的,应当立即中止合作,并向当地保险监督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各保监局要加强监管,及早抓小东西,严办,依法移送,及时披露,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后续处置。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保监会重拳打击保险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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