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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万敏从北京发

6月23日表示,为确保《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比较有效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抓紧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相关业务办法

《支付业务许可证》不限制数量

央行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实行数量限制,所有合格的非金融机构在支付服务市场上平等竞争 截至2007年1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支付业务登记资料,其中多家从事网络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等业务。 《办法》旨在通过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遴选具有良好信用能力、较强盈利能力、一定工作经验的非金融机构进入支付服务市场。

“260家非金融支付机构已备案 央行正制定管理细则”

央行表示,为了确保《办法》的比较有效的实施,正在抓紧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和相关业务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还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实施相关专项检查,合力对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实施较为有效的监管。

考虑到支付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等,申请人还必须符合组织机构、内控制度、风控措施、营业场所等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在《办法》实施细则中细化反洗钱检查资料、技术安全检查认证说明和无犯罪说明资料的具体要求。

审批流程表明,

中央银行还确定了《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首先,申请人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符合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依法受理,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各分行的审查意见和社会监督反馈新闻等审查申请材料。 获准成为支付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依法颁发和公告《支付业务许可证》。

“260家非金融支付机构已备案 央行正制定管理细则”

央行更加强调了加强非金融机构支付领域监管的重要性。 央行表示,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和规模的扩大、新支付工具的相继宣传、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不规范行为和风险的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

如客户准备金权益保障问题、预付卡发放和受理工作中的违规问题、反洗钱义务的履行问题、与支付服务相关的新闻系统安全问题、违反市场竞争规则、无序从事支付服务的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及时进行预防和纠正。

央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介绍了美国、欧盟、韩国等经济区块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方法。 国际上,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发展较快、较快的国家,政府对这类市场的监管逐渐从“自律放任”向“强制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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