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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卓从北京出发

山上的雨要下满大楼。 连续的股价异常波动,加上前后两个矛盾的公告,将大连港( 601880,收盘价3.16元)推上了风口浪尖。 最近,两位律师发布了罢免大连港董事长的“股东召见令”。 理由是,他认为大连港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收购锦州港( 600190元,收盘价4.32元)的部分股份涉嫌内幕交易。

“清净者出于洁净”,昨天( 6月6日),大连港董秘朱宏波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这样回答。

这些收购完成后,锦州港的大股东地位将转移到大连港集团。 这使锦州港大股东东方集团( 600811元,收盘价5.72元)目前热火朝天。 东方集团董秘孙明涛昨日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获悉上述并购几个事项的传闻后,企业于5月2日向并购各方发出了信函,但首先证明其是“咨询”和“提醒”的作用。 企业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没有被正式起诉。

“大连港否认内幕交易 东方集团称保存诉讼权利”

股票交易公告前后的矛盾

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大连港5月16日、17日、18日连续3天股价剧烈波动,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过20%。 产量是平时的好几倍。 投资者束手无策。

5月21日,大连港发布股价交易标称报告,经企业董事会确认,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企业没有应披露的若干事项和与该若干事项相关的策划、洽谈、意向、协议等。 另外,“我公司的实质性管理者保证在今后3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私募股权发行等影响企业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

但是,市场迄今为止的兴奋并未被上述公告平息。 之后的几个交易日,大连港股价继续保持大幅震荡势头,成交量仍保持高位。

为此,5月25日,据报道,监管层向大连港方面发出询问函,截至4天后的5月29日,大连港发表公告。 另外,这次公告的表现比21日的公告有了明显的变化。 “企业向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发出询问函,根据交通部、辽宁省政府关于港口整合的战术,大连港集团证实目前正在收购锦州港股份有限企业的股份,随后媒体报道,大连港集团持有锦州港股份5.03%股。

“大连港否认内幕交易 东方集团称保存诉讼权利”

至此,大连港股价交易之谜终于揭开。

21日的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股票异常波动的几个事项”,但29日的公告刺激了大股东方面的巨大动向。 这引起了市场的很多不满。

律师:大连港虚假陈述

6月4日,《大连港集团涉嫌恶意收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的股东传唤令》在各大酒吧间疯狂转载,大连港也卷入其中。

本召集令由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的浦志强和孙喜来两位律师发起,计划在大连港年6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之际,提出罢免大连港理事长惠凯董事的提案。

浦志强昨天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他不是孙喜来、大连港和锦州港的股票持有者。 他发出这样的传票,是因为正好6月1日生效的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的《关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

浦志强认为,大连港股份制企业股价波动的根源,不仅在于有人涉嫌内幕交易,损害股东利益,而且根据“两高”“解释”,也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为“解释”提供了恰到好处的例子。

但是,截至昨天记者的消息,浦志强还没有小股东联系,他表示将继续等待。

在召集令中,浦志强详细表示,大连港集团收购锦州港5.03%的股份后,将成为该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大连港股价连日异常波动,但相关主体未及时披露该股权转让消息,表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向锦州港查询后达成初步意向收购。

“锦港国资和锦州港未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如实披露股权转让的新闻。 严重违反。 ”浦志强说。 根据本规则,国有股东协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经“内部决定”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级或者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协商将股份转让的新闻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

“大连港否认内幕交易 东方集团称保存诉讼权利”

浦志强还认为,大连港5月21日和5月29日两次截然不同的陈述,投资者对投资行为判断不当,大连港的行为虚假陈述,也应承担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尽管大连港昨日表示“清净者由清变清”,但浦志强表示,大连港集团和锦港国资达成收购意向前后,以及大连港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前,大连港的股票均有异常波动,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

东方集团被蒙在鼓里

“这是企业(东方集团)于5月25日得知他们就收购达成协议的事件。 ’孙明涛昨天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5月25日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询问大连港和锦州港相关若干事项的信的日子。

据媒体报道,早在今年4月19日,锦州市政府和锦州港两股东大连港集团(持股19.44% )就在锦州市政府会议室首次接触。 4月29日,大连港集团作为受让方,与锦州港三股东锦港国资(持股11.53% )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 5月15日,锦州市人大通过该股权转让,5月17日、18日,大连港和锦州港双双交易。

显然,锦州港大股东东方集团再次被蒙在鼓里。

“到目前为止,企业为了听一点市场的传闻,写信询问了他们。 ”孙明涛说。 他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东方集团5月2日确实向锦港国资发送了《关于大连港收购锦州港股份相关事宜的信》,但孙明涛表示不便向媒体公开文案,对目前外界传言的各方面情况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评估,

据此前消息人士透露,东方集团发出的该律师书信列举了锦港国资四大罪状,其中第一条为“未披露重大新闻,属严重违规事项”。

更引人注目的是,据上述消息人士透露,锦港国资的行为体现在东方集团进入锦州港时的“保证和支持委托人进入锦州港,成为第一大股东并保持支配地位”、“并在何时转让锦州港务局持有的股份,

目前,东方集团拥有锦州港19.73%的股权,仅高出大连港0.29个百分点。 如果转让顺利,大连港口集团将取代东方集团成为锦州港的第一大股东。

地方政府着力于收购

这场备受争议的收购的几个事项最初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大连港公告收购锦州港达成初步意向后的第二天( 5月30日),大连特务(商务部驻大连特派团委员事务所)又发布官方消息称,此次收购是辽宁港口整合的重要一步,是按照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发展计划进行部署的。 迄今为止,政府促进大连港收购锦州港的构想也由来已久。

关于大股东东方集团方面的需求,一位业内人士昨天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当初增发时,锦州港承诺保证企业的独立经营权,但由于独立运营,经营也比较保守,不怎么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每年港口的利润也很好,保证了锦州港充裕的现金流,东方集团虽然不参与管理,但也保证了作为大股东的回报。

“大连港一直在投资,现金流不好。 进入主(锦州港),一定会进行大规模投资改造,锦州港失去主动权,进而威胁锦州港的现金状况和收益状况,进而影响股东的利益,有可能无法实现以前的收益。 ’这个行业的人说,这也是东方集团强烈反对的最大理由。

这些业内人士进一步分解说,在与营口港的竞争中,在省政府的意志主导下,今年年初的利润分配中大连港已经失势,面临战术收缩。 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收购锦州港的意愿。 但是,也遭遇了“国进民退”的说法。

但从另一个层面客观分解,大连港与锦州港的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两港进行资本层面的合作,处理大连港远离内陆、发展迅速空之间的限制、锦州港快速发展资金不足、码头深水不足等问题

大连特别事务局对此表示,此次收购带来的资源整合不仅有利于解决区域内港口低端的恶性竞争,也有利于港口资源的完全利用和合理配置,形成了辽宁港口整体快速发展的特点。

标题:“大连港否认内幕交易 东方集团称保存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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