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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方俊刘春香在南京新百( 600682元,收盘价8.38元)重组计划公布后,质疑企业核心资产被低估、“珠江壹号”高价出售的呼声层出不穷。 与这一连串的疑问相比,企业始终保持沉默,态度也不明确。 但是,上周五,企业大股东金鹰集团打破沉默,通过一家非指定媒体进行了所谓的“独家释怀”。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大股东高管通过非指定媒体进行解释,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闻披露规则。 3月23日,对质疑企业进行“捉迷藏”的南京新百公布了主要业务变更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预案,该预案一经公布,引起投资者和业内人士的强烈质疑。 经过深入调查,3月28日《每日经济信息》率先发布“南京新百三大核心资产被平价重组董事长王恒成列为最大赢家”的报道,指出企业南京新百新楼、南京河西300亩地及芜湖新百大厦3项资产明显被低估。 然后,企业以15倍的32.76亿元溢价收购了王恒管理的7家企业的100%股份。 根据预案,增发完成后,实际控制人王恒的持股率将从30.13%上升到68.86%。 因为,此次重组完成后,王恒将成为最大赢家,南京国资委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将受到严重侵蚀。 3月31日,《每日经济信息》又发布《研究员南京新百大股东:低销售额转移利润》,指出企业购买珠江壹号等资产时存在低销售额转移情况,存在转移利润嫌疑,资产注入后也无助于企业业绩的提高。 与此同时,许多媒体也开始质疑此次重组计划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一段时间南京新百风生水起。 但是,南京新百似乎对这样的疑问视而不见。 企业对外发布的证券部电话无人应答,记者访问现场访问企业也遭到了闭门羹。 记者多次致电企业董秘手机,但他表示将在外面开会。 企业迟迟没有公布相关问题的证明。 虽然大股东透露有违规嫌疑,但4月3日,一家媒体发表文章称:“金鹰集团高管独家化解南京新百重组雾霾仍有待解决。” 其中,金鹰集团相关干部“明确”证明了南京新百相关问题,但该文的结论是:“南京新百重组的雾依然很大”。 一位资深人士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企业迟迟未通过交易所和指定媒体肯定证明其质疑,不如说是企业大股东高管通过指定媒体以外的媒体独家解释,涉嫌违反新闻披露规则。 昨天,记者致电上海证券交易所时,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发布的公告均需在上海交易所审核,具体披露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年修订)》为准。 在《规则》第11章第5节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的澄清中,记者了解到,企业通常应该通过举证所发布明确的公告,而不是通过未指定的媒体轻易证明。 证券行业知名律师严义明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规定,一家企业的明确证明公告必须通过交易所或指定媒体公开,但企业通过非指定媒体解释,明显打出了“边球”,起到了明确的客观作用,但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多次致电南京新百证券部,希望企业了解这一看法,但电话还没人接。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注明“每日经济信息”和来源于作者姓名。 每次预约打电话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深圳: 0755-33203568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

标题:“南京新百 澄清也在“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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