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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通过互联网于9月6日发布新闻(记者曾剑) (/S2/)。

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因业绩预告公布值与实际财务数据相差较大,修改公告严重滞后,东方日升( 300118,前收盘价7.07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3.4条、第11.3.8条。 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海峰、董事兼财务总监曹志远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9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东方日升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处分。

“东方日升等3企业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海兰信( 300065元,收盘价11.49元)被处分的原因与东方日升相似,并进一步观察到其前后数据损益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企业和董事长申万秋、董事、总经理、当时的财务负责人魏法军因此受到密切交流处的通报批评处分。

据交所消息,万家乐( 000533,收盘价3.95元) )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在去年11月至年4月间多次委托理财业务,但未履行审批手续和临时新闻披露义务。 据交所介绍,万家乐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智荣、时任董事李伟荣、邓军、董事郭小平、安超、金勇、黄志雄、时任独立董事赖国华、牟小容、独立董事蓝永强、胡春辉未能履行尽职尽责、忠实勤勉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2008,

标题:“东方日升等3企业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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