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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方俊

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书一起送达程文水和刘延泽,成为st钛白

(002145,收盘价9.19元] (原简称核心钛白(股, 近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170名投资者试图集体起诉程文水、刘延泽及核心钛白股权操纵案相关企业。

股价

据疑似可疑动向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嘉利持有的核心钛白3920.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14日,天津联盛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从北京嘉利购买了900万股核心钛白。 20日,河北省夏成龙和西安浩拓两家企业分别从北京嘉利购买了870万股和872万股核心钛白。

在2级市场上,核心钛白也同样活跃。

2008年9月10日,中核钛白开盘后走势平稳,清淡成交,但随后发生了快速的释放量上调,最终被困在涨停板上。

9月11日,在开盘竞价阶段,某账户集团有资金停牌申报抛售500万股,申报认购70万股。 核心钛白在交易开始后立即下跌,随后回升,收盘价下跌3.51%,但交易量急剧扩大,成为继上市首日后成交量新高。 9月12日,一家账户集团以停牌价申报抛售的数量为284.73万股,占期内委托抛售总量的70.74%,卖出129.62万股,占期内抛售成交总量的93.50%,核心钛白以停牌价开始交易。 中核钛白9月12日、16日、17日、18日,连续4天股价下跌停止收盘。 企业的股价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动向?

“首例小非操纵市场案 中核钛白小股东奋起维权”

调查

二股东“反对”

核钛白股价的异常波动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观察。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中核钛白原的第二大股东北京嘉利的实际控制人程文水和刘延泽通过关联企业大“倒错”。

2008年9月10日至9月12日,程文水和刘延泽利用持股特点、资金特点连续买卖,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组买卖“核心钛白”股票的方法,核心钛白交易。

9月10日,天津联盛、河北夏成龙、西安浩拓三家公司以及甘肃新秦陇、海南太昊两家机构账户(简称账户组),从10时01分至11时17分连续委托采购大宗,它们合计申报完毕 此外,西安浩拓连续开始大额抛售,据计算共卖出约330.4万股,占期间抛售成交总量的64.62%。

2008年9月10日至12日,天津联盛共出售了900万股核心钛白; 河北省成龙,出售核心钛白870万股; 西安浩拓总计购买260万股核心钛白,总计出售1132万股核心钛白; 甘肃省新秦陇共购入核心钛白450.38万股,核心钛白299.85万股。 截至2008年10月9日,甘肃新秦明账户持有核心钛白0股。 2008年8月7日至9月19日开户,海南太昊合计买入核心钛白583.23万股,合计卖出st钛白583.23万股。

“首例小非操纵市场案 中核钛白小股东奋起维权”

由于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程文水开出了300万元的上限罚单。 刘延泽被罚款200万元,对两人作出禁止进入市场的处罚。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除北京嘉利外,程文水和刘延泽还通过各种渠道大量设立壳牌企业和影子企业的资金往来操纵股价。

“首例小非操纵市场案 中核钛白小股东奋起维权”

维权

投资者打算提起诉讼

程文水、刘延泽操纵核心钛白股价期间,核心钛白连续经历4个下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目前宋一欣律师、薛洪增律师共同向权益受损的核心钛白投资者招募诉讼委托代理,两位律师因程文水、刘延泽操纵核心钛白股价而遭受损失。

宋一欣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迄今为止,国内尚无一例股价操纵民事赔偿案件。 这是因为本案立案后,有望成为国内首次这样的维权事件。 表明操纵核心钛白股价的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到期日为年4月16日。 薛洪增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2008年9月10日--12日期间买卖或持有核心钛白股票并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操纵证券市场的民事赔偿诉讼。

“首例小非操纵市场案 中核钛白小股东奋起维权”

关于诉讼何时提起,两位律师表示,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相关手续完成后将尽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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